高科江澜三、四期一组团景观儿童场地设施、雕塑、部品、铜门、景石及花境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高科江澜三、四期一组团景观儿童场地设施、雕塑、部品、铜门、景石及花境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本项目竞争比选。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高科江澜三、四期一组团景观儿童场地设施、雕塑、部品、铜门、景石及花境工程(第二次)

2.2工程地点:两江新区礼嘉组团F标准分区F02-6/03、F02-13/03号地块

2.3计划工期:工期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招标范围:高科江澜三、四期一组团景观儿童场地设施、雕塑、部品、铜门、景石及花境植物栽植工程等施工图所示全部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投标报价包括的工程内容说明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1.2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安全员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业绩要求:

3.2.1业绩时间:投标截止日前5年,指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3.2.2业绩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3.2.3业绩规模:单个合同金额52万元及以上。

【提供合同及竣工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3投标资格承诺

比选申请人自行承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3.3.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3.3.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3.3.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3.3.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4.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4.3投标人须做出拟派项目经理到岗履职的承诺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的承诺。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5.其他要求

3.5.1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级及以上职称。

3.5.2委托代理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3.5.4所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如下:

①社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

②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和委托代理人的养老保险证明期限为近3个月的连续养老保险。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社保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投标人报名时须按以上要求提供资格预审资料,并携带以上资料原件以备查验。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2)招标人无论在任何时候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以上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资料存在不实,或有行贿犯罪记录,招标人将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按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3年3月2日17:00 时前,至招标人单位报名并提交资格预审资料。

4.2资格预审完成,在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前,至招标人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及相关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缴纳招标文件费,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4.4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由各投标人自行前住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5、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重庆高汇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业主: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金渝大道16号LG01(招标采购及合同管理中心)

联系人:唐老师电 话: 023-********

2023年2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景观 景石 花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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