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体停车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河北省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体停车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河北省

采购项目编号:HB202*****300*****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55号、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蔡胜、马江 0311-********、031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合作城市广场B座14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康诚哲、周纯 0311-********
采购预算金额:********
采购用途 :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体停车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省发改委院内。
  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在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院内西侧、北侧新建立体停车设施,并对院内道路、管线、绿化等配套设施进行改造。建安工程费1954.98万元。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和协调服务工作,及与工程监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特别提示:
  ①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下载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 0311-********/32。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自行承担责任。
  ②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参与开标。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直接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17.涉黑涉恶还包含以下7个方面(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项目实施地点 :石家庄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资金、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异常经营名录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高级职称,55岁以下,具备国家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不得兼任其他项目工作,而且应当常驻工地现场;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根据冀建市(2011)552附件人员配备标准,本项目最低配备人数为5人(含总监理工程师在内)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3-02-28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3-03-0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0 09:00
开标时间:2023-03-20 09:00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1-********
备注: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河北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发展和改革 监理招标 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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