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英吉沙县委党校党建示范点电力附属设施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新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英吉沙县委党校党建示范点电力附属设施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英吉沙县委党校党建示范点电力附属设施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 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2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XHX-GK-2023-01
项目名称:英吉沙县委党校党建示范点电力附属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84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英吉沙县委党校党建示范点电力附属设施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3台变压器(2000千伏一台,1250千伏两台)、高压柜7个、低压柜13个,电力电缆4500余米,等其余电力附属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6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3、近两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效银行资信证明);
4、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承装四级,承修四级,承试四级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主要人员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汇总和个人明细表,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中国首页-点击信用服务-查询、网页打印)、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8、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
9、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8日至2023年03月06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 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
方式:线上获取,投标人登录政采云账户,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采购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2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丝路人才大厦三楼3001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2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丝路人才大厦三楼3001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人为:中共英吉沙县委会组织部。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委办公室
地 址:新疆喀什英吉沙县委芒辛路123号
联系方式:150*****9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丝路人才大厦8楼8009室
联系方式:193*****4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雷
电 话:193*****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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