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4号线轨道工程1标钢轨招标公告

地铁4号线轨道工程1标钢轨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3-15045)

1. 项目介绍

成都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轨道工程分西延线和东延线,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受成都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指挥部委托就成都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轨道工程西延线所需物资材料进行招标。西延线全线为地下线,起点大学城站--终点西部新城站,八站八区间,其中换乘站两座。西延线正线全长10.891km,双线需铺设轨道长21.79km,60kg/m 9号单开道岔13组,60kg/m 9号交叉渡线2组。项目基地设置在光华公园站。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8月,计划长轨铺通日期为2016年6月,预计合同金额1.2亿元左右。

建设资金已落实,拟对工程所需钢轨进行招标采购。

2. 招标文件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见下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1

钢轨

60kg/m-25m U75V 无孔热轧

2753.05

2000

10

3. 投标人资格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材料生产能力的生产商或供应经验的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资质证书。不接受攀钢、鞍钢、武钢以外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的投标。

3.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相应产品的生产能力及证明文件,并已获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果物资材料在发证范围内);满足“第六部分-技术规格书”中的相关要求。

3.3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12年、2013年和2014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公司注册资金须达伍仟万元以上(含伍仟万元)。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具有2013年或2014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招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或产品近一年的型式检验报告或质量检验证书(如果有)。

3.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须具有国内城市轨道已开通运营两个项目及以上的供货使用业绩且评价良好(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供货合同复印件、用户评价等相关资料)。

3.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招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招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招标状态。

3.7 从事特殊专业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证书(如有需要),国内地铁工程认可的优秀供货商证明(如果有)。

3.8 其他要求: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且一个代理商只能代理攀钢、鞍钢、武钢中的一个品牌参与投标。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检验报告复印件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正本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3.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发售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的投标人,须在2015年7月17日至2015年7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于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www.ec.powerchina.cn;如遇技术问题请咨询网站技术人员,苏工/王工135*****545)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时须按商务平台网站及公告4.3款要求上传相关资质文件。

4.2投标人的供应商资格注册审核通过后,须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网站在线报名参与投标,并确认报名审核通过,否则系统将自动取消其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投标人按规定要求缴纳标书费并经招标机构确认后,请在该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4.3商务平台网站报名上传文件要求:

凡报名的投标企业必须上传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等资料的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务必扫描到一个文件中上传(如pdf,Word等,不接受压缩包文件)。【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仅做为购买招标文件的初审要求,所述资格证明文件原件仍须在投标文件正本中编制提交,其真实性、符合性由评标委员会审查。】

4.4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费用采取电汇或现场现金方式递交。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帐 号:****************0886

开户银行:天津建行海益国际中心支行

地 址:天津华苑产业区榕苑路2号海益国际4号楼20层

邮 编:300384

4.5 招标文件由招标机构统一发售,标书费由招标机构收取。投标保证金必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汇至以上账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请于2015年8月5日上午10时前递交至成都市武侯区中和镇新下街399号(近中和大街一段)美庭酒店会议室,同时投标人需出示投标保证金、标书费汇款凭单(原件或复印件)。如未出示汇款凭证,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

6.1时间:开标时间为2015年8月5日上午10时。

6.2地点:成都市武侯区中和镇新下街399号(近中和大街一段) 美庭酒店会议室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投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招标人信息

8.1

招标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采购中心

联 系 人: 安立新 电  话: ***-********

电子邮箱: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海益国际2号4号楼2312(设备物资部采购中心)

8.2

招 标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寅 电 话: 133*****498

地 址:

传 真:

电子邮箱: ssjcddt@126.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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