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旌德县支行2023-2025年食堂供货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旌德县支行2023-2025年食堂供货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旌德县支行2023-2025年食堂供货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分行

二〇二三年三月

目 录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 5

  一、磋商须知前附表

  二、磋商须知

  (一)总则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磋商过程

  (六)合同的授予

  第三章 磋商范围及要求

  一、磋商范围

  二、服务要求

  三、磋商报价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评审办法

  一、总则

  二、详细评审的评审标准

  (1)磋商报价评审(分值40分)

  (2)技术资信评审(分值60分)

  (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目 录

  一、磋商响应函

  二、供应商授权委托书

  三、磋商报价一览表

  四、分项报价表

  五、服务、合同响应/差异表

  六、响应资格承诺函

  七、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八、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九、服务方案

  十、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其他内容

  十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廉洁承诺书 35

  十二、关于严禁“围标串标”的告知书...................................36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旌德县支行2023-2025年食堂供货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磋商条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旌德县支行2023-2025年食堂供货服务采购项目已通过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5万元,采购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

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分行计划,拟选取1家供应商对旌德县支行2023-2025年度食堂食材开展供应,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工作日时间每日上午8点前送菜上门,供货范围主要为粮油、肉蛋、水产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调味品等,能够保证市场大多数菜品的供应且能够及时供应临时菜品需求;项目预算75万元,服务期2年。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旌德县支行2023-2025年食堂供货服务采购项目响应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近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能够开具有效发票。

(四)响应人将综合供应商磋商报价、供货业绩、运输能力、进货渠道、服务方案等相关情况,给出综合考评结果打分,如考评认定该企业不能满足我行要求,则取消该企业后续磋商资格。

(五)供应商需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供应商在旌德县区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及人员。

(六)在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1:(1)-(3)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截图,(4)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截图,(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

注2:“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七)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应标人必须为直接供应商。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2月28日09:00到2023年3月8 日17:00

获取方式:将报名材料复印件按顺序加盖公章后扫描,提供电子扫描件发送至**********@qq.com报名,联系领取竞争性电子版磋商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9日9时10分

递交方式:宣城市昭亭中路190号邮储银行宣城市分行9楼第三会议室纸质递交。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3年3月9日9时10分

磋商地点:宣城市昭亭中路190号邮储银行宣城市分行9楼第三会议室。

七、其他

(一)报名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近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以及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证明材料。以上每份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报名后若放弃磋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3天书面通知,否则将承担采购人拒绝其参与后续项目的风险。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分行。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分行

地 址:安徽省宣城市昭亭中路190号

联系人:杨经理

电 话:0563-*******

电子邮件:**********@qq.com

第二章 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

一、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分行

2

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旌德县支行2023-2025年食堂供货服务采购项目

3

磋商范围

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分行计划,拟选取1家供应商对旌德县支行2023-2025年食堂食品供应,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工作日时间每日上午8点前供货,主要为粮油、肉蛋、水产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调味品等,能够保证市场大多数菜品的供应且能够及时供应临时菜品需求;项目预算75万元,服务期2年,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范围及要求。

4

供应商资质等级及相关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5

磋商有效期

60日历天(从磋商截止之日算起)

6

最高额度

本项目最高额度为75万元。

7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本一份,响应文件尽量简明扼要,无需附与本次磋商无关且未要求的其他内容。

8

服务期

服务期2年。

9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7日16时1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宣城市昭亭中路190号邮储银行宣城市分行9楼第三会议室。

10

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金额:无

11

评审标准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12

履约保证金

13

磋商注意事项

磋商响应供应商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参加磋商会议,并出示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原件,以便磋商会议上证明其身份。

注: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与前附表矛盾的,以前附表为准。

二、磋商须知

(一)总则

1、项目概况

1.1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1.1本项目通过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候选供应商。

2、磋商范围

2.1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3、合格的供应商

3.1供应商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4、磋商费用

4.1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本磋商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无论其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无义务为其承担任何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5、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

5.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

  • 竞争性磋商公告
  • 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
  • 磋商范围及要求
  • 技术、商务规范书/合同条款
  • 评审办法
  • 响应文件格式

5.2除5.1内容外,采购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5.3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领取图纸的应当清点,有残缺或少页等问题的应当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6.1供应商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连同电子版发送至采购人邮箱(邮箱号为:**********@qq.com)。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人都将于磋商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供应商发送。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答复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7.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采购人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7.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当日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7.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7.4为使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可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8、响应文件的编写要求及构成

8.1供应商应认真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否则,其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

8.2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磋商响应函

(2)供应商授权委托书

(3)磋商报价一览表

(4)分项报价表

(5)服务、合同响应/差异表

(6)响应资格承诺函

(7)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8)供应商资格、业绩、信誉证明文件(详细内容要求见本须知第10条、评审办法章节)

(9)服务方案

(10)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其他内容

(1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廉洁承诺书

9、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9.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见前附表规定。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响应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

9.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磋商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这种要求,而不被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磋商有效期内,本须知中关于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与不予退还的规定仍然适用。

10、资格、业绩、信誉证明文件组成

10.1供应商必须提交其有相关资格、业绩、信誉材料,以证明其具有磋商资格和有能力履行合同,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份,其中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请供应商按顺序装订):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时提供);

(3)《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4)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近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响应资格承诺函;

(6)近3年(2020年3月1日至今)期间类似供货业绩;

(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的相关查询结果截图。

11、响应文件的书写及签字、盖章规定

11.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修改处应加盖公章。

11.2供应商应填写全称,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单位的公章。

11.3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版本一份。并在每份文件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

11.4除供应商对错误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11.5响应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理解认定。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2、响应文件的标记

12.l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在每个文本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以及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名称等内容。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装入两个文件袋内加以密封并在每一封贴处加盖公章。响应文件应提供U盘,含全部响应文件的电子版内容,U盘应与响应文件正本密封在同一文件袋中。

12.2外层的文件袋上应写明:

(1)项目名称;

(2)供应商名称;

(3)供应商地址及联系人信息等;

12.3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注明的递交时间和地址递交。

13、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3.1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规定。

13.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按本须知中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磋商截止时间为准。

13.3采购人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供应商。

14、磋商报价

14.1见第三章磋商范围及要求详细规定。

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5.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5.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5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15.3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响应文件。

(五)磋商过程

16、磋商小组

16.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负责磋商活动。

16.2磋商采用每次一家,每家多轮方式进行。

17、评标过程的保密

17.1评标会议开始后,直至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17.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未成交供应商做出任何解释。未成交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磋商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18、响应文件的澄清

18.1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响应文件的初步审查

19.1响应文件的初步审查由磋商小组负责。

19.2磋商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合格,响应文件是否编排有序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19.3在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前,磋商小组依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就供应商的资格及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审查。如果确定供应商无资格履行合同,其磋商将被拒绝。

19.4磋商小组将确定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重大偏离和保留指影响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范围、要求,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9.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磋商。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的初步审查合格并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评审。

19.6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中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磋商将作无效标处理:

(1)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单位印章、供应商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签署或未加盖印鉴;

(2)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3)响应文件实质内容被证明弄虚作假的;

(4)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5)未提供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廉洁承诺书的;

(6)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的;

20、响应文件澄清及计算错误的修正

20.1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凡属于磋商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1、响应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21.1磋商小组将按照本须知第19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1.2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就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21.3磋商小组依据本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21.4评审方法和标准。

21.4.1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后续章节。

21.5磋商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供应商都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可以终止本次采购活动。

(六)合同的授予

22、合同授予标准

22.1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与采购人办理合同签订等各项手续。

22.2如果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经项目磋商小组研究决定后,采购人可将合同授予评审综合得分次低候选供应商,依此类推或重新组织采购。

23、成交通知

23.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考虑疫情等因,即以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中选供应商。

24、最终解释权

24.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 磋商范围及要求

注意:本章技术规格书部分内容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部分不一致之处,以本章技术规格书所述为准。项目实施时,采购人有权利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需求量,并根据合同单价调整总价。

一、磋商范围

1.1 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分行计划,拟选取1家供应商对旌德县支行2023-2025年度食堂供货服务,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工作日时间每日上午8点前送菜上门,食堂供货范围主要为粮油、肉蛋、水产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调味品等,能够保证市场大多数菜品的供应且能够及时供应临时菜品需求;本项目预算86万元/年,服务期2年,总计75万元。

二、服务要求

2.1 安全卫生及环保:

2.1.1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健康,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符合国家及安徽省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1.2原材料采购必须符合绿色环保、食品安全的要求;

2.1.3投标人必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与管理,积极配合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对食材进货、运输流程、仓储、包装、卫生消毒等方面的全方位监管。

★2.2服务内容:

2.2.1质量标准

2.2.1.1 要求达到质量等级:合格标准。中标人配送给采购人所食用的蔬菜、肉食、粮油、调味品、水果、奶制品等食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饮食卫生标准,同时保证食材新鲜,不得出现腐烂、变质,以次充好等情况;

2.2.1.2 中标人供应商品,按规定必须经由法定食品检验机构检测的商品;

2.2.1.3 中标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供货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2.2.1.4中标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指令配送商品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改变。

2.3 交货期

供货方应当在接到订单后的次日早晨8点前将菜品送到买方指定地点,运费及下车、上楼等相关费用由供货方负责。

2.4 供货报价

为规范食堂供货报价的合理性,每季度随机抽取若干种供货品种进行比价。以各供应商磋商承诺报价为参考依据,对超出承诺报价情形的,扣除供应商当月30%供货款。供货报价(可按大类,如粮油、肉类、果蔬类等报价),经参考市场价后磋商确定最高限价,作为签订合同依据。

★2.5 包装及运输

2.5.1 供应商必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搬运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2.5.2 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

2.5.3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质量与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规定、标准、规范;

2.5.4 每次送货,供应商须委派一名专门负责人(项目经理),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采购人验收货品,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的结果为准。

★2.6 退换货

2.6.1包装产品,采购人需要退换货时,采购人应当在保质期上1/6的期限内通知响应人,响应人应予配合。

2.6.2 因响应人所供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的,采购人应给与退货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损失由响应人承担。

2.6.3采购方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2.6.4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除按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受到如下处罚:

①供应商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的,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被处以当月该类供应食品货款 10倍的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②供应商提供有毒食品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供应商提供之食品问题,供应商除需负担全数之医药费和没收履约保证金外,采购人还有权取消供应商供货资格和终止供应商供货合同,供应商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申诉抗辩权。

③若供应商发现供应商所供货物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有权单方立即终止合同。

2.7应急服务

2.7.1投标人能够满足采购人灵活机动的配货配菜等需求,供货高效及时且质量好。

三、磋商报价

3.1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进行报价。

3.2供应商应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考虑服务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进行磋商报价。

3.3磋商报价时,必须考虑磋商内容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软/硬件设施、交通费、通讯费、保险、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并体现在磋商报价内。实际合同执行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与项目有关的其他一切费用。

3.4如各供应商磋商报价税率不一致时,按不含税磋商报价进行磋商报价得分计算。不含税磋商报价计算公式如下:

不含税磋商报价=含税磋商报价÷(1+磋商报价增值税税率)

第四章 合同条款

(以下合同条款仅供参考,具体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协商制定合同)

食堂食品供应协议书

采购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分行(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1)食堂供货范围主要为粮油、肉蛋、水产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调味品等,工作日时间每日上午8点前完成供货。

(2)能够保证市场大多数菜品的供应;

(3)同等品质的菜品价格不高于市场价;

(4)能够及时响应临时菜品需求。

第二条、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1、合同金额:据实结算。合同履行期限内采购总预算金额为75万元整。

2、付款方式:按月支付。乙方提供详细物品销售清单与甲方的收货单核对,无误后,由乙方出据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一个月内予以付款。

2.1甲方开票资料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

账 号:

2.2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开户行:

账 号:

第三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服务期1年。本次合同起止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若本合同预算总金额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提前用完,则本合同自预算总金额用完之日终止”。

第四条、食材质量保证

1、要求达到质量等级:合格标准。乙方配送给甲方所食用的粮油、肉蛋、水产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调味品等必须符合国家饮食卫生标准,同时保证食材新鲜,不得出现腐烂、变质,以次充好等情况。

2、乙方供应商品的质量与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规定、标准、规范。

3、甲方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政府部门按规定进行的涉及乙方所供商品的质量检验,如检验部门收取费用,检验费用承担方式约定为:如商品质量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商品质量检验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此导致的对甲方损失亦由乙方承担)。

4、因消费者投诉而送检的乙方所供商品,经检验不合格的,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此导致的甲方损失亦由乙方承担)。

5、乙方不得向甲方供应下列商品(产品),违反本约定,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1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

5.2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5.3腐败变质的;

5.4超过保质期的;

5.5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

5.6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商品。

第五条、 送货及验收

1、甲方采购的食材由乙方免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应将甲方采购清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送至交货地点。如有特殊情况,乙方应于甲方订货时通知甲方,以便于甲方调整采购品种。

3、每次送货,乙方须委派一名专门负责人,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甲方验收货品,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甲方验收的结果为准。

4、甲方应及时安排人员组织验收,向乙方出具收货凭证。

5、收货验收:由食堂餐饮部和验菜部门一同验收为准。

六、包装及运输要求

1、乙方必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搬运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2、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甲方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

3、乙方提供的货物的质量与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规定、标准、规范;

七、退换货要求

1、包装产品,甲方需要退换货时,应当在保质期上1/6的期限内通知乙方,乙方应予配合。

2、因乙方所供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要求退货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4、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除按甲方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受到如下处罚:

①乙方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的,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被处以当月该类供应食品货款 10倍的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②乙方提供有毒食品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供应商提供之食品问题,乙方除需负担全数之医药费和没收履约保证金外,采甲方还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和终止乙方供货合同,乙方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申诉抗辩权。

③若甲方发现乙方所供货物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有权单方立即终止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与条件及时支付款项,如因采购人原因延误付款,每延迟一天,甲方按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五承担违约责任;延迟超过30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责任以及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在供货过程中,完成甲方所需食材的供应。如因乙方原因延误交货,每延迟一小时,对乙方处罚100元。如因延迟到货影响甲方食堂经营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3、乙方必须保证由其提供的所有食材质量符合法定和本合同约定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乙方责任,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并承担本合同年度总金额40%的违约金。

4、乙方由于提供的食材质量等原因导致在使用期间出现用餐人投诉或安全事故等,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及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并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不可抗力

1、因火灾、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终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双方需要继续履行合同的,由双方另行协商;

2、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履行的一方,应当于事件发生后2日内向对方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及时通知对方。未履行通知义务而致损失扩大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争议处理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以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另签订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不允许转让或分包。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由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在协议(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卖方(或乙方)不得签订虚假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和订单)、虚开发票或其他财务凭证、协助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进行商业贿赂或类似违法违规不当行为。一经发现此类行为,买方(或甲方)有权:(1)解除部分或全部协议(包括协议项下订单),并要求卖方(或乙方)赔偿全部损失;(2)将卖方(或乙方)纳入买方(或甲方)供应商“黑名单”统一管理,视其不当行为对我行权益的损害程度,对卖方(或乙方)实施全面业务禁入措施,在一定年限内或者永久不得参与买方(或甲方)及其各级机构的招投标等经济业务往来。

第十二条、通知送达条款

本协议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履行及处理本协议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债务清算、债权债务转让、争议处理,等)过程中作出的要约、承诺、协商、通知、回复和其他意思表示,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下述方式之一送达,方为有效:1、由受送达人的授权联系人签收,签收之日即为送达之日;2、向受送达人联系地址邮寄信函(以授权联系人为收件人,受邮机构可以是中国邮政或其他快递公司),交付邮寄后第五日即视为送达之日;3、向受送达人指定邮箱发送数据电文,数据电文通过指定邮箱发出之日即为送达之日。下述授权联系人、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等联系信息若有变动,变动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在该通知送达之前,发出方按原联系信息发出文书仍视同为有效送达。双方确认:甲乙双方按下列联系信息进行相互送达。

本协议各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甲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分行

联系地址:

授权联系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职务: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电话:

乙方:

联系地址:

授权联系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职务: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电话:

甲方: 乙方: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第五章 评审办法

一、总则

1、本项目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不少于3人组成的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的评审工作。

2、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本章规定的办法,对各供应商进行相同程序和标准的评估、比较、审查,评标程序如下:

2.1首先对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评审,符合性评审不通过的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将不再进入以下详细评审,且无成交资格;

2.1.1符合性评审内容: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响应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2

磋商响应函、承诺函及附录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3

增值税发票

查验是否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近期开具的发票(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4

响应文件格式

主要内容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5

采购廉洁承诺书

查验签章是否齐全。

6

委托代理人

查验授权委托书签章是否齐全。

7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8

供应商资质相关要求

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三条要求

9

投标报价

参阅磋商报价评审内容

10

响应文件份数

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

11

磋商保证金

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

12

其他要求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列明的其他要求。

备注

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

2.2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二、评审标准(满分100分,其中磋商报价30分,技术资信70分)

(1)磋商报价评审(分值30分)

各供应商以“宣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信息 (http://fgw.xuancheng.gov.cn/News/showList/1573/page_1.html)列出的今日菜价商品名称,以及散装大米、苹果(一级)、香蕉(进口)、鸡蛋(新鲜一级)报送供货单价合计金额,作为本项目磋商报价。今日菜价日期以磋商文件的获取截止日期后首个工作日。

①以通过符合性评审的各供应商最终磋商报价为有效报价Pi。如供应商提供的分项报价中有未报价项目,则按照其余供应商报价的平均值作为其报价,并计入总报价中。

②以“所有有效报价的最低值”和“所有有效报价的平均值×90%”之间数值较高者为评审基准价P基准;

③磋商报价得分=(Pi基准/Pi)×30。

④以上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注:1、在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中若大写与小写表示的金额之间有不一致的,则以大写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订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报价。

4、供应商报价如有漏项,则要求该供应商当场对漏项项目进行报价,如不能当场报价的,响应文件无效。

5、若供应商的报价包含了磋商范围之外的内容,则超出部分应予剔除;如供应商不接受按上述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价格,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发现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应当要求磋商响应供应商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磋商响应供应商不能当场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应将该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

  1. 技术资信评审(分值70分)

序号

评分项目

满分

评分标准

1

服务业绩

15分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来(2020年3月1日至今)食堂供货业绩。每提供一项供货合同得2分,最高得8分;近二年(2021年3月1日以来)合同)的,每份合同另加1分,最高加2分。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合同原件需带至现场备查。供货业绩合同中未明确合同金额的,可提供佐证材料说明。

2

企业资信

20分

1、运输能力(5分)

供应商配备常规运输车辆(含货运电动车),有固定配送服务1辆车的得3分,服务方案中承诺优先服务我行的或服务响应时间符合我行预期的,再得2分,满分5分。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自有的车辆行驶证或营运证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2

企业资信

20分

2.本地化服务能力(5分)

供应商在旌德县区有营业场所的得2分;承诺对本项目有服务团队的,再得3分,满分5分。

注:以是否具备自有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以及服务方案中是否列出的项目负责人、服务团队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等等评定得分。

  1. 卫生环境管理(10分)

评审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现场环境、货品新鲜度综合评分,优秀得7-10分,良得4-6分,一般得0-3分。

3

进货渠道

10分

1、能提供正规的货品进货渠道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供应商自有基地供货(如蔬菜种植基地、水产基地等)的,按每类得2分,最高得6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经评委认可的正规进货渠道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4

服务方案

25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结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分行本部食堂供货实际情况,提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根据方案详实程度、合理、可行性度开展评价。

1.技术方案(5分)。根据响应人提供的响应文件中表述的质量标准、包装、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等进行综合评审,优良的得4-5分,一般的得3分,差得3分以下。

2.配送方案(5分)。根据响应人响应文件中提供配送方案进行综合评审,优良的得4-5分,一般的得3分,差得3分以下。

3.应急方案(5分)。根据响应人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应急方案中的应急供货渠道、应急响应时间、突发事件预案等进行综合评审,优良的得4-5分,一般的得3分,差得3分以下。

4.售后方案(1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售后方案中的退货、换货、破损率、保质期等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方案优良的得8-10分,一般的得8分以下,较差得4分以下。

备注:1、上述评审标准及本文件中所述的“近三年”是指2020年3月1日至评审日,要求提供有履行类似供货业绩相关的合同复印件及原件(原件带至评审现场备查)。

2、评委打分、计算磋商响应供应商得分均取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

  1.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1)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进行技术和商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磋商小组意见汇总,形成排名顺序;

3)磋商小组出具评审报告并签字,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由采购人会议决策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根据进入详细评审阶段的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供应商综合得分=技术资信得分+磋商最终报价得分。其中技术资信得分为各磋商小组成员对每家供应商的技术所评分值的算术平均值。评分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综合得分排名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排名出现并列时以报价低者为候选成交供应商。如排名并列且磋商报价相同时,则由采购人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如因中选供应商主动放弃中选或因其自身原因不能履行的,选择排名靠前备选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正/副本)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旌德县支行2023-2025年度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响应人:

日 期:________年月日

目 录

(1)磋商响应函

(2)供应商授权委托书

(3)磋商报价一览表

(4)分项报价表

(5)服务、合同响应/差异表

(6)响应资格承诺函

(7)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8)供应商资格、业绩、信誉证明文件

(9)服务方案

(10)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其他内容

(1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廉洁承诺书

一、磋商响应函

致:采购人名称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作为供应商并经正式授权的(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本磋商的一切事宜。

在此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本1份,包括如下内容:

(1)磋商响应函

(2)供应商授权委托书

(3)磋商报价一览表

(4)分项报价表

(5)服务、合同响应/差异表

(6)响应资格承诺函

(7)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8)供应商资格、业绩、信誉证明文件

(9)服务方案

(10)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其他内容

(1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廉洁承诺书

我方已完全明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宣布同意如下几点:

(一)我方决定参加贵方项目的磋商,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和规定。

(二)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磋商截止日后60天内有效。

(三)我方已详细研究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并完全明白,并承诺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条款。我方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四)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

(五)我方充分理解下列情况:

(1)你方保留更改本项目范围的权利。

(2)你方保留拒绝不符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任何迟到的申请。

(3)你方保留直至签发成交通知书前、签署合同前,发现我方响应文件中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内容情形,你方有权取消我方磋商资格或不予签发成交通知书或不予授予合同等方面的权利,对你方造成损失的,我方依法予以赔偿。

(4)你方保留直至签发成交通知书、签署合同前,由于我方磋商主体或地位发生实质性变化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况,使得我方资格已达不到磋商时的合格标准,你方有权取消我方磋商资格或不予签发成交通知书或不予授予合同权利。

(5)我方承诺如我方成交并实施相关项目,委托方可以从我方拟派人员中指定或要求我方提供更好的人员。

(六)所有与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址:邮政编码:电话:

传真:代表姓名:职 务:

供应商名称(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日 期:

二、供应商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名称:

我(供应商负责人,印刷体及签字、职务)是(单位名称)的负责人,现代表本单位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的磋商,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特此授权。被授权人无权转委托。

后附负责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 代理人姓名(印刷体或签字):职务:

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______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供应商(公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鉴):

日 期:

〔说明〕:

1、委托书内容填写要明确,文字要工整清楚,涂改无效。

2、委托书不得转借、转让,不得买卖。

  • 磋商报价一览表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旌德县支行2023-2025年度食堂供货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全称:

磋商总报价:

大写:

小写:

服务期(年):

贰年

税率(%)

备注

注:1.本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所投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装卸、仓储、配送、税费、抽检及售后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以上磋商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2.以上磋商报价来源于分项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

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四、分项报价表

备注:

各供应商以“宣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信息 (http://fgw.xuancheng.gov.cn/News/showList/1573/page_1.html)列出的今日菜价商品名称,以及散装大米、苹果(一级)、香蕉(进口)、鸡蛋(新鲜一级)报送供货单价合计金额,作为本项目磋商报价。今日菜价日期以磋商文件的获取截止日期后首个工作日。

五、服务、合同响应/差异表

[说明]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将第三章磋商范围及要求第二条服务要求及合同条款内容按下表逐条对照填写响应内容,完全满足的在“实际响应的内容提要”栏中填“响应”,有差异的在该条目对应的差异说明栏填写差异的具体内容。

序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内容

差异说明

服务要求及合同条款

实际响应的内容提要

注:本表包括所有的服务要求及合同条款响应及差异。未说明的事项视同完全响应服务要求及合同条款。

供应商名称:(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六、响应资格承诺函

响应资格承诺函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分行:

本公司郑重承诺,

1、本公司符合下列投标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我公司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公司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公司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公司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合同签订前,若我公司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同时,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七、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致(采购人名称):

我方参加(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根据法律法规维护投标公正性的相关规定,特就本单位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如下,并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

申报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 名

身份证号

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非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

及出资比例

管理关系

单位名称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备 注:

注:1、控股股东/投资人是指出资比例在 50%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 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含单位或者个人);

2、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3、如未有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

供应商名称:(盖供应商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日 期:

八、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格式响应供应商自行确定)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时提供);

3、《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4、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近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5、近三年(2020年3月1日以来)类似供货业绩(业绩一览表+ 合同复印件);

6、本地化服务能力证明材料(自有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

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的相关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符合采购需求及评审办法规定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里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文件。

九、服务方案

(格式响应供应商自行确定)

十、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其他内容

(格式供应商自行确定)

十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廉洁承诺书

(如未提供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廉洁承诺书

(候选服务供应商适用)

作为采购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旌德县支行2023-2025年度食堂供货服务采购项目的候选供应商,郑重承诺:

一、不向采购方或采购方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等赠送或提供任何形式的财物、好处,包括但不限于:赠送任何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提供无偿服务,报销应由采购方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为采购方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

二、不单人约见采购方工作人员或到采购方工作人员非办公场所商谈业务。

三、不向采购方工作人员电话询问评审情况或施加任何影响;不通过任何单位或个人向采购方工作人员打招呼,施加压力。

四、不诋毁采购方、其他候选供应商的名誉,不传播与采购工作有关的言论与信息。

五、积极配合采购方调查、检查等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客观信息。

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采购方有权视情节取消服务商候选供应商资格、宣布中标或磋商结果无效、终止合同执行,或禁止再次参加采购方组织的采购活动等。

候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候选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关于严禁“围标串标”的告知书

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开、公正开展,保障采购活动中各方合法权益,在此谨郑重告知各投标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人相关制度,依法从事投标和其他交易活动,诚实守信,自觉接受国家、社会和招标人监督。

二、严禁围标、串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三、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同时,按照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视情况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灰名单或黑名单。针对列入灰名单的供应商,将对其进行降低等级或直接取消其供应商资格、或取消其在一段时间内参加邮储银行新采购项目的资格;针对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将永久取消其参加邮储银行新采购项目的资格。

招标人监督投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小政

联系方式:0563-*******

(磋商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

附件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安徽省分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

(2019年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建立公开、有序的供应商良性竞争平台,规范供应商管理,促进供应商提高产品质量和诚信履约,加强供应商产品质量、履约表现与磋商采购的动态联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磋商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供应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供应商是指所有有意向参与、正在参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安徽省分行(以下简称“省分行”)及辖内分支机构采购活动(即以合同方式有偿获得物资和服务的行为)或正在履行合同的供应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供应商不良行为,是指供应商在参与磋商采购活动以及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在投标响应、产品制造(或产品提供)、发货运输、交货验收、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环节发生的有关诚信、交货、质量等方面的问题。

第四条本办法对供应商的处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分行辖内供应商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省分行采购管理部是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订对供应商进行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办法。

(二)负责收集各采购需求部门及单位反馈的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并组织相关部门或单位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经有关领导审批或行长办公会审议后,实施处理意见并在磋商采购中执行。

(三)负责对供应商的有关处理情况进行通报。

(四)负责对供应商不合格产品召回进行监督。

(五)负责组织对供应商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与评估。

(六)负责对产生严重不良行为的供应商建立黑名单,并实行退出和禁入管理。

第七条 各采购需求部门及单位的职责是:

(一)负责收集供应商在合同履约、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出现问题的相关信息,及时反馈采购管理部;如情节严重、在突发或紧急情况下,应及时联系采购管理部进行处理。

(二)负责配合采购管理部完成对供应商产品及服务进行后评估工作,并能够坚持廉洁、公平、公正原则。

(三)其他与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有关的工作。

第八条 省分行审计部的职责是:

(一)对供应商在磋商入围、合同履约、售后服务等环节的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存在违反相关法律和制度规定的情形,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如有违反廉洁纪律的情况,应及时报送监察部门处理。

(二)负责提供因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事故或严重后果的信息和评价。

第九条 省分行监察部负责对接到供应商相关问题投诉,发现违反廉洁纪律问题的情况进行核实,对照相关法律和制度规定进行问责处理。对省分行辖内采购活动及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的廉洁纪律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 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

第十条 供应商不良行为按照问题性质和严重程度分为轻微不良行为、一般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

第十一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轻微不良行为:

(一)发生不按要求制作、递交响应文件等影响集中采购工作正常开展行为的。

(二)对省分行及辖内分支机构组织的现场踏勘、沟通交流、信息收集等活动,无正当理由不配合集中采购工作的。

(三)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如出现履约或供货时间超出合同或订单约定时间1至5日(含)以内的,尚未严重影响省分行及辖内分支机构业务开展、生产运行的。

(四)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如出现单个商品质量问题、或单个工程项目轻微质量问题、或单个服务项目轻微质量问题,尚未严重影响省分行及辖内分支机构业务开展、生产运行的。

(五)履约期满后,不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新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交接的。

(六)行内部出现对供应商投诉,经认定情节较轻或一般的。

(七)其他经我行认定为违反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原则的轻度不良行为。

第十二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一般不良行为:

(一)投标后无正当理由要求撤回标书,或递交文件后无正当理由撤回,影响采购工作正常进行的。

(二)供应商经资格预审合格或通过技术测试后,项目相关重要资质或产品技术指标、配置发生变化,隐瞒不报的。

(三)报价明显过低且不能证明其合理性、恶意诋毁其他供应商等恶性行为,违反市场公平竞争原则的。

(四)供应商不配合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投诉处理工作的。

(五)在采购过程中,存在有违商业规则的活动。

(六)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如出现履约或供货时间超出合同或订单约定时间6-10日(含)以内的,对省分行及辖内分支机构业务开展、生产运行造成负面影响的。

(七)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如出现若干商品轻微质量问题、或若干个工程项目轻微质量问题、或若干个服务项目轻微质量问题(此处若干是指2个及以上),对省分行及辖内分支机构业务开展、生产运行造成了负面影响的。

(八)行内部对供应商投诉,经核实情节较为严重的。

(九)其他经省分行认定为其他违反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原则的较严重不良行为。

第十三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

(一)在采购活动中,存在恶意串通、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等非法手段行为的;

(三)采用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虚假投诉、恶意投诉的;

(四)泄露我行及辖内分支机构商业、技术秘密,或侵犯知识产权等正当权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我行签订采购合同的;

(六)在合同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拒不供货或单方要求涨价的。

(七)故意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走私物品的。

(八)未经同意自行将合同标的主要部分转包、分包的。

(九)拒绝提供售后服务,给需求单位或部门造成损害的。

(十)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如出现履约或供货时间超出合同或订单约定时间11日(含)以上的,对省分行及辖内分支机构业务开展、生产运行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十一)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如出现1个批次商品质量问题、或单个商品严重质量问题且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3个及以上工程项目质量问题、或1个工程项目严重质量问题、或3个及以上服务项目质量问题、或1个服务项目严重质量问题的,对省分行及辖内分支机构业务开展、生产运行造成了严重负面影响的;

(十二)供应商评估结果为不合格或差等的。

(十三)行内部对供应商投诉,经认定情节严重的。

(十四)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十五)上级主管部门及省分行辖内相关部门及单位提出供应商退出需求的。

(十六)供应商在企业运营中出现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环境破坏、强制劳动、雇佣童工等社会事件。其他引发供应风险的情况。

(十七)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或发生可能严重影响履约的事项,且未及时告知我行的;

(十八)其他经省分行认定的严重不良行为。

第四章 供应商不良行为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采购管理部门联合采购需求部门或单位根据供应商履约情况和履约周期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供应商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企业基本情况、质量、供货、价格、服务,可根据产品品类或服务特点进行评估要素的细化,加强对供应商的日常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在合同履约阶段,采购需求部门或单位应加强对供应商履约监督,如出现供应商不良行为,应及时将情况反馈至采购管理部门,采购管理部门核实后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不良行为带来的负面影响。

第十六条 合作供应商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或维保期内,存在到货延迟、产品质量不符、支撑服务不到位等未按合同履约的重大问题,影响金融运营、网络安全或企业权益,由采购需求部门或单位书面向采购管理部门提出针对供应商的投诉。

第十七条 在接到投诉后,采购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并联合相关需求部门、审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形成书面的处置方案和意见,其中,轻微问题、一般问题的认定和处置需通过签报经省分行相关行领导研究决策通过后实施,严重问题的认定和处置需经行长办公会决策通过后实施。

第五章 供应商不良行为违约责任处罚措施

第十八条 供应商不良行为的处罚措施包括追究违约责任、约谈、提示、警告、提前终止或暂停合作、禁入等。

第十九条 对于轻微不良行为的,可以采取以下违约责任处罚措施:

(一)对供应商进行约谈和提示。

(二)对供应商进行警告,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在合理期限内予以答复并完成整改。

(三)对于合同履约期内的供应商,处以采购金额2%(含)以上5%(不含)以下或1000(含)至3000元(不含)的违约金,对于拒不配合的供应商,可以暂停合作关系。

(四)对于合同履约期内的供应商扣除其5%(含)至20%(不含)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五)暂停其同一法定代表人企业、其参股企业和实际控制企业6个月的采购报名资格。

第二十条 对一般不良行为,采取以下违约责任处罚措施:

(一)对供应商进行警告,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在合理期限内予以答复并完成整改。

(二)对于合同履约期内的供应商,处以采购金额5%(含)以上20%(不含)以下或3000(含)至5000元(不含)的违约金。

(三)对于合同履约期内的供应商扣除其20%(含)至40%(不含)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四)暂停其同一法定代表人企业、其参股企业和实际控制企业1至2年的采购报名资格。

第二十一条 对认定为严重不良行为的供应商,采取以下违约责任处罚措施:

(一)对供应商进行警告,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在合理期限内予以答复并完成整改。

(二)对于合同履约期内的供应商,处以采购金额20%(含)以上50%(不含)以下或5000(含)至*****元(不含)的违约金。

(三)对于合同履约期内的供应商扣除其40%至100%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四)暂停其同一法定代表人企业、其参股企业和实际控制企业3年至5年的采购报名资格或终身取消其供应商资格(永久禁入)。

对于永久禁入供应商的全部产品/服务参与省分行辖内所有集中采购项目,对于该供应商实施不良行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均采取禁入措施,其不得代表任何供应商参与省分行辖内任何集中采购活动。

第二十二条 不良行为处理流程

(一)对于轻微和一般不良行为,采取以下处理流程:

1.需求部门或单位发现的供应商不良行为的相关信息,整理成书面材料报送采购管理部门,参照《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的报告(模板)》。

2.采购管理部门联合需求主管部门、审计部进行调查核实并研究形成处理方案。

3.采购管理部门将处理方案报送分管行领导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对供应商发出《整改通知书》和《供应商违约责任处罚通知书》,并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并向采购管理部报送《关于XX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模板)》,采购管理部门联合相关部门或单位组织整改情况确认或验收,并向行领导报告整改情况。

(二)对于严重不良行为,采取以下处理流程:

1.需求部门或单位发现的供应商不良行为的相关信息,整理成书面材料报送采购管理部门,参照《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的报告(模板)》。

2.采购管理部门联合需求主管部门、审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研究形成处理方案。

3.采购管理部门将处理方案提请集中采购委员会初审后,提交行长办公会研究,审议通过后按照处理方案,对供应商发出《整改通知书》和《供应商违约责任处罚通知书》,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并向采购管理部门报送《关于XX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采购管理部门联合相关部门或单位组织整改情况确认或验收,并将处理结果报告行长办公会审议。

(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采购应用。根据处理结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明细表》报送磋商代理机构,应用于后续的采购实施中。

第二十三条 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合同及其它法律纠纷,按相关规定程序处理,依据本办法作出的惩罚不免除其应承担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未做具体规定的供应商其他不良行为,可参照我行相关制度处理。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以采购公告或邀请函形式告知潜在供应商。在与中选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将本办法中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监督、惩罚措施等规定纳入采购合同。

第二十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磋商的集中采购项目,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分行采购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2

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收集表(需求部门或单位填写)

填写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供应商名称

产品类型

供应商存在的问题(简要说明)

对供应商的处理意见或建议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负责人签字:

附件3

关于XX供应商不良行为的报告(模板)

  • 供应商合作内容简介
  • 供应商产品或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描述
  • 原因分析
  • 对供应商处理建议或意见

XX需求部门或单位

年 月 日

附件4

整改通知书(模板)

XX供应商:

贵公司发生(问题描述),请尽快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我部,我部将组织核实或验收。

特此通知

宣城市分行办公室

年 月 日

附件5

关于XX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模板)

邮储银行安徽省分行采购管理部:

我公司接你部关于XX问题的整改通知后,进行了如下整改:填写具体整改措施及内容,请贵部予以核实确认或验收。

XX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6

供应商违约责任处罚通知书(模板)

XX供应商:

依据《XX采购合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安徽省分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2019年版)》,现对你公司违约责任处罚如下:

事实描述

违约责任追究决定

年 月 日

附件7

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明细表

XX磋商代理机构: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产品类型

供应商存在的问题

对供应商的处理意见

年 月 日

,旌德县

标签: 食堂供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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