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摄像机、计算机采购项目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摄像机、计算机采购项目
成交单位 | 北京航远信达科技有限公司 | ||||
公告日期 | 2015-07-07 13:42:02 | ||||
项目名称 |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摄像机、计算机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2 | ||||
查看采购公告 | 查看公告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人 |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 成交供应商 | 北京航远信达科技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蒋文鹏 | 联系人 | 粟念138*****808张龙飞158*****602张凤男137*****401 | ||
联系电话 | ********-3519 | 联系电话 | 政采咨询专线:***-******** 投诉建议:135*****243 | ||
联系手机: | 186*****708 | ||||
电子邮件 | wpjiang@naea.edu.cn | 电子邮件 | 135*****243@163.com | ||
开始日期 | 2015-06-29 10:01:31 | 送货地点 | 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 | ||
截止日期 | 2015-07-06 10:01:31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3天 | ||
纪检监察电话 | ********-3407 | ||||
资质要求 | 1、投标单位为中央政府协议本地供应商或在本地有销售或服务网点的外地供应商参与,中标公告后2日内供货,供货单位派人送货到我单位进行安装和验收。2供货商报价为最终报价,应包含产品全部的配件、运输、安装调试、税费等全部费用、采购单位不再支付其它费用。3、严格按照我方要求的标准供货,供货的产品必须为厂家未开封的原装正品。 | ||||
采购单位备注 | |||||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 |||||
送货地点 | 满足 | 到货时间 | 满足 | ||
服务承诺 | 满足要求 | ||||
供应商简介 | (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北京航远信达科技有限公司 | ||||
报价总金额 | 149,360.00 | ||||
采购人意见 | |||||
排名第一的供货商,价格最优,且资质符合要求。 | |||||
中标供应商报价 |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总金额 | ||||
北京航远信达科技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 149,360.00元 | ||||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采购一处:***-********、72、********。 | |||||
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 |||||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 (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 |||||
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 |||||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 |||||
提示: | |||||
成交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向我中心综合处提出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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