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纳税人学堂教学组织项目竞争性磋商
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纳税人学堂教学组织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纳税人学堂教学组织项目 | ||
品目 | 服务/教育服务/专业技能培训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2月28日19:5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3月01日至2023年03月0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陕西省榆林市中央公园C区写字楼18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3月10日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陕西省榆林市中央公园C区写字楼18楼 | ||
预算金额 | ¥4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12-*******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榆林市高新区榆溪大道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杜安 0912-******* | ||
代理机构名称 | 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榆林市中央公园C区写字楼18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工0912-*******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纳税人学堂教学组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榆林市中央公园C区写字楼1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HZZD-2023-(YL)030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纳税人学堂教学组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纳税人学堂教学组织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供应商应具备陕西省内注册的AAA级及以上的税务师事务所且具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讲师5人;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书面声明;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满足要求的中小企业须提供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要求的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1日至2023年03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榆林市中央公园C区写字楼18楼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 邮件获取:请将报名资料【①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授权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按照顺序编辑成PDF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qq.com电子邮箱,发送邮件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现场获取:请携带上述邮件获取所需资料在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榆林市中央公园C区写字楼18楼)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榆林市中央公园C区写字楼18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榆林市中央公园C区写字楼1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
地址:榆林市高新区榆溪大道5号
联系方式:杜安 09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榆林市中央公园C区写字楼18楼
联系方式:张工09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0912-*******
标签: 纳税人学堂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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