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沽区公安侦查采集系统设备项目采购信息

塘沽区公安侦查采集系统设备项目采购信息

致有关供应商:

受天津市公安局塘沽分局刑事侦查队的委托,天津市塘沽区教育局设备处将以单一来源方式,对塘沽区公安侦查采集系统设备项目(项目编号:JYJ2006—127)实施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采购人要求的货物。

一、货物需求

(一) 采购货物技术要求、数量: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需求

数量

交货期

1

人员信息

人员信息输入上传系统,人员信息输入传递系统软件

6

尽快

2

人像信息

人像采集器,人像采集输入上传系统及其软件,人像采集器背景、灯光、支撑架。

6

尽快

3

指纹信息

活体指纹采集仪,活体指纹采集软件及其输入、上传系统及其软件。

6

尽快

4

足迹信息

鞋印、赤足印采集器及其输入、上传系统及软件。

6

尽快

5

DNA信息

人体DNA采集器,无菌隔离设备。

6

尽快

(二)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保质期:由供应商提供合理的期限。

(四)付款方式:货到需方指定地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额100%的货款。

(五)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书及产品经销许可证明。

(六)供应商按本项目的要求提供报价、验货方式、联系方式等具体内容。

(七)供应商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但不排除分项成交的可能。

二、报价要求

(一)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报,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

(二)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设备及附件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其它应有的费用,并分别单列。供应商所投价格为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的最终优惠价格。

(三)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列明设备配件清单、备品备件清单和随机附件清单等。

(四)请供应商于2006年11月30日上午9:00在招投标中心二楼评标室(塘沽区大连道1558号)提交投标文件。(原塘沽区建委办公楼)

三、成交供应商产生办法

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第四款 “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收取费用

本项目不收代理服务费。

五、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塘沽区教育局设备处

联系地址:天津市塘沽区大连道1558号

邮政编码:300450

电子邮箱:TGZHFCG@126.com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 系 人:李女士 宋先生

采购单位: 天津市公安局塘沽分局刑事侦查队

采购代理机构:塘沽区教育局设备处

2006年11月28日

附件1:

报价书(格式)

一、产品报价书

二、企业资质文件(供应商提供)

三、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供应商提供)

产品报价书

单位:元

序号

货物名称

基本配置

生产厂家

货物产地

数量

单价

总价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合计

投标总价: ¥

大写: 元人民币

供应商需承诺以上报价为最终优惠价格(包括运输到货价格)。

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日 期:

附件2:

授 权 书(格式)

兹授权 代表 进行天津市 项目的投标(项目编号: ),此授权至 年 月 日有效。

特此证明。

单 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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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塘沽区教育局设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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