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银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财产损失(其他应收款)鉴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衡水银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财产损失(其他应收款)鉴证服务采购项目

衡水银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财产损失(其他应收款)鉴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衡水银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财产损失(其他应收款)鉴证服务采购项目

各供应商:

  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采购人”)因业务需求,现对衡水银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财产损失(其他应收款)鉴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衡水银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财产损失(其他应收款)鉴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SYH-CWGLB-04-********-0021

  拟入围数量:1家

  服务期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两年、财产损失(其他应收款)鉴证服务一年

  二、供应商磋商资格

  1、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在工商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参加投标必须由总公司出具授权书),具有有效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否则将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项目。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分包、转包。

  5、在以往的服务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记录行为。

  6、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且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

  7、供应商应获得中税协或地方税协最近一年2A级及以上审核认定。

  8、供应商须有以下业绩案例:

  (1)近五年(自2018年起至今)3家及以上政策性银行或大型国有银行省级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省级分行、城商行总行、省级农村信用社(省级农村商业银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业务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咨询服务的业绩;

  (2)近五年(自2018年起至今)3家及以上政策性银行或大型国有银行省级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省级分行、城商行总行、省级农村信用社(省级农村商业银行)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业务的业绩。

  9、总公司报名时须提供总公司资质及业绩,分公司报名时须提供分公司资质及业绩。

  三、公示及报名时间

  1、公示时间: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3日。

  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3日17:00;公示期间可以进行报名,逾期不再接受供应商报名。

  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采购人邮箱,逾期不再接受供应商报名。

  3、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萍

  联系电话:0318-*******

  电子邮箱:jicaibu2016@163.com

  四、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如有意参加磋商,请按要求将以下证明资料发送至采购人邮箱。

  1、磋商申请函(格式自拟)。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新三证合一(复印件)、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证明。

  3、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近三年(2020至2022年年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复印件(报告首页、审计意见页及会计师事务所签章页,2022年未出具审计报告的提供财务报表)。

  5、提供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为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为准),近三年(2020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

  6、供应商具备独立完成委托磋商项目的能力,不得将本项目磋商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与采购人采购部门、需求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嫡亲关系三项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7、磋商期间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至少包括手机、固定电话、传真、钉钉号、单位电子邮箱(不接受个人邮箱))。

  8、分别提供近五年(自2018年起至今)3家及以上政策性银行或大型国有银行省级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省级分行、城商行总行、省级农村信用社(省级农村商业银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业务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咨询服务的业绩和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业务的业绩案例合同复印件。

  9、提供中税协或地方税协最近一年2A级及以上审核认定资格证书(复印件)。

  上述材料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加盖单位公章后,将扫描件电子版于2023年3月3日17:00前发送至采购人邮箱,对于提供虚假资料的供应商,一经查明取消供应商资格,采购人审核后将审核结果回复供应商报名邮箱,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发放磋商文件。

  五、磋商文件的发放方式及时间

  1、发放方式:PDF格式文件和电子文件各一份发送供应商单位邮箱,内容以PDF格式文件为准。

  2、发放时间:2023年3月7日 上午8:30-11:30,下午 14:30-17:30(北京时间)。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采用邮寄方式,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13日17:30(北京时间),请确保在此日期前邮寄到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依法拒收。

  2、收件人及联系方式

  收件人:范宇晨

  收件地址:衡水市桃城区和平中路广场胡同9号

  联系电话:0318-*******备注:0021

  七、磋商时间、方式

  1、磋商时间:2023年3月14日14:30(北京时间)。

  2、磋商方式:本次磋商采用钉钉线上或腾讯会议方式进行,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法人或被授权代表提前下载钉钉或腾讯会议软件,携带身份证参加视频会议。

  八、本公告发布媒介

  本磋商公告在《衡水银行-官网》、《金采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概不负责。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衡水市桃城区和平中路广场胡同9号

  联系人:刘萍

  联系电话:0318-*******

标签: 企业所得税 汇算清缴 鉴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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