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人民检察院同步录音录像侦查指挥系统邀请招标公告

建始县人民检察院同步录音录像侦查指挥系统邀请招标公告



按照建始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建始县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建财采计〔2015〕1327号)的批复意见,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建始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同步录音录像侦查指挥系统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建始县人民检察院同步录音录像侦查指挥系统。

(二)项目编号:JSGJZX〔2015〕(Y)-028A。

(三)招标内容:建始县人民检察院建设具备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和联网上级远程侦查指挥系统功能的独立封闭办案系统,该系统共需建设讯问室4间、询问室3间、接待室1间、待诊室1间、法警工作室1间、执勤室1间、中心指挥室1间。

(四)预算金额:本招标项目预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壹佰陆拾贰万贰仟元整( :*******.00),投标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ss_c=ssc.citiao.link" target="_blank">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target="_blank">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ss_c=ssc.citiao.link" target="_blank">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投标供应商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三)投标供应商需具备湖北省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C级(三级)及以上资质。

(四)具有在检察机关同类型成功案例三个以上且运行处于正常状态(提供案例)。

(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允许转包。

三、邀请供应商投标

因该项目属于涉密项目,建设标准高,根据高检院关于《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试行)》、《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技术规范》以及湖北省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看守所职务犯罪案件讯问室项目实施的通知》(鄂检发〔2011〕35号)、《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办案区域实施视频监控项目的通知》(鄂检发〔2011〕57号)和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技术处《关于对建始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区同步录音录像及侦查指挥系统建设方案的审批意见》,特邀请武汉美新瑞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华南鼎鑫科技有限公司、湖北省东极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大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武汉金睛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五家公司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和报名

(一)领取条件: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投标人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的红印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权属)、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方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邀请招标不接受未报名供应商的投标。

(二)领取时间:领取招标文件的起止时间为,从2015年7月20日上午8:30起至2015年7月24日下午17:30时为止,工作时间为上午的8:30至12:00、下午的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咨询、报名和标书领取的联系电话:****-*******

(三)领取地点: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地点设在建始县业州镇业州大道109号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始支行办公楼五楼)。

(四)领取方式:投标人领取文件时需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或发送到投标人邮箱。

(五)报名确认:填写《报名登记表》后视为报名。

五、投标和开标

(一)投标截止日期:投标文件从2015年8月11日上午8:30起开始接收,至2015年8月11日上午9:00整截止。投标文件送达至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位于建始县业州镇业州大道109号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始支行办公楼二楼),不符合密封要求或逾时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二)开标时间:2015年8月11日上午9:00整。

(三)开标地点:在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开标。

六、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一)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式

1.投标保证金交纳数额:本项目需交纳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 :30000.00)。

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人必须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在用途栏内必须注明投标的项目名称,投标人必须从单位设立的银行基本账户交纳,未按照要求方式交纳保证金而造成保证金无法退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保证金按照要求交纳,并在投标截止时点以前到达指定账户的方为有效

3.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

户名: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始支行;

账号:****************5620。

(二)投标保证金转账票据应编入投标文件

投标人只需将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票据复印一份编入投标文件即可。

(三)投标保证金票据领取及查验规定

1.投标保证金票据领取:在投标截止时点以前,投标人须携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同一单位第二次及以后参与本中心投标可不带原件)和收款银行签章的转账回单,到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核对(联系人:谭女士,联系电话:****-*******),并领取《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2.开标查验: 在开标时,须查验保证金的交纳情况,投标人需提供在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领取的《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等原件。

七、公告信息发布网站

本公告信息在以下三个网站上同时发布:

(一)建始县政府采购网,网址为

http://www.jsw118.com/zhengfucaigou/

(二)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为

http://ggzyjy.hbjs.gov.cn/

(三)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为

http://www.ccgp-hubei.gov.cn/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建始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

(二)政府集中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单位: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

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7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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