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展览馆展陈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城市规划展览馆展陈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邵阳市城市规划展览馆展陈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编号:HNZJC2015-GC(SY)-047
1.招标条件
邵阳市城市规划展览馆展陈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已由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改社[2015]23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建设单位)为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实施单位为邵阳市规划局,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邵阳市城市规划展览馆展陈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
2.2工程地点: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文化艺术中心A座)
2.3工程规模:布展面积约4000平方米(含办公),布展招标限额3200万元。公共区装修面积约1600平方米,投资费用待定。
2.4工期要求: 本项目完工日期为2015年10月20日,8月15日前完成深化及施工图设计;开工日期为8月20日,开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2.5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验收达到合格工程。
2.6施工保修要求:施工按原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相关规定执行保修
2.7招标范围:邵阳市城市规划展览馆项目展陈区域内建筑装饰和陈列展陈设计与施工;工作内容为:创意策展、深化方案设计、展陈文案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交付使用的一揽子工程。
2.7.1、邵阳市城市规划展览馆项目展陈工程整体策划和设计、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公共区的装修、设计及施工。
2.7.2、展区内展陈施工总承包实施【包含展览展示设计和制作、多媒体创意和制作、模型设计和制作、展区装饰装修施工、展厅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总规模型、多点触摸信息平台、环幕影院、数字沙盘、投影演示系统、模型舞台灯光及音响系统、中央控制系统、查询系统、语音导览及无线播放系统、智能化系统等等);包含规划馆办公室的装修设计与施工及移动办公家俱、办公设备的采购】。
2.7.3、公共区(一层公共门厅和公共走廊,二层公共走廊)的装修设计与施工,费用单列,不包括在规划展览馆装修布展投资限额内。
2.7.4、展馆后期维修和售后服务等。
2.7.5、与建筑设计单位,消防、暖通、电梯、空调等安装工程,工程结构改造等所有单位的全面配合和协同,完成原施工需结合展陈而未完成的部分(包含弱电工程、空调工程、消防工程等),无障碍设计等。
2.7.6、展区及公共区装饰装修设计施工范围详见附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①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和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企业一级资质(两项资质同时具备);
②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企业一级资质(三项资质同时具备)。
具备①或②条件即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展陈设计、施工一体化能力,其中建筑装修装饰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①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现场统筹安排指挥能力、有展陈经验能力;
②拟派主创设计师有较强的设计能力,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必须为展览工程企业在职员工,须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
③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具有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中级职称,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满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要求且不得有在建工程(指建筑装修装饰施工企业);
3.4.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具备展览工程企业一级资质的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3.4.2联合体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3.4.3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担任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4.4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3.4.5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因此,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3.4.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 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为开标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纳入评标程序。
4.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细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采取银行转账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指定账户。以现金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以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开户名称: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邵阳宝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银行账号:****************5012)
6、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格5%缴纳。
7.招标文件的获取、澄清答疑发布
7.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5年7月17日~2015年7月27日(北京时间 8:00-11 :30,15:00-17:00节假日不休息)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资料:①单位介绍信、②授权委托书、③联合体协议书(以上留原件)、④营业执照(原件)、⑤企业资质证书(原件)、⑥身份证明(以上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邵阳地址:邵阳市西湖路联都国际1509#)获取招标文件与技术标资料,逾期不予办理。
7.2招标文件售价400 元/套,在领取技术标资料时缴纳。
7.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澄清答疑在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http://www.syjszbw.com)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 7日9时00 分,地点为和一宝庆山庄(邵阳市宝庆东路邵阳市委院内)。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授权委托人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主创设计师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syjszbw.com)。
10.行政监管
本项目接受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行政监管。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实施单位:邵阳市规划局
地址: 邵阳市北塔区蔡锷路239#
联 系 人: 钟先生电话:155*****21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邵阳联系地址: 西湖路联都国际1509室
联系人: 张先生朱女士
电话: 158*****117 181*****618
传真: ****-*******电子邮件: ********95@QQ.COM
2015 年 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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