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上溪镇上溪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供配电工程
义乌市上溪镇上溪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供配电工程
【发稿时间 :2023-03-01】
经有关部门批准,决定对义乌市上溪镇上溪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供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综合说明:
1、招标单位:义乌市上溪镇上溪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预算造价:32.0106万元。
3、工程规模:本工程包括敷设高压电缆YJV22-8.7/15-3*35、箱变安装、电缆管道制作、电缆井制作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预算编制报告。
4、工期30天。
二、报名条件:
1、企业资质及等级要求: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质及等级要求: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义行服管〔2018〕23号)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对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间查询的网站信息为准)。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自投标截止日起向前24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规定,信用等级为E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查询的上一个月企业信用等级为准)。
6、根据浙江省建设厅《浙建〔2015〕3号》文件及《关于调整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办理流程的提示》要求,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完成进浙备案手续。
7、根据金华市住建局 “关于公布第一批建筑企业资质动态核查限期整改企业名单的通知”(金市建建[2021]12号)要求,被列入“限期整改企业名单” 的企业,整改期内不得参与被公布整改资质项的投标。是否完成整改以金华市住建局发文为准。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需按顺序装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电力设施许可证、联系方式;
2、企业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和复印件;
3、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身份证,项目经理B类证书。
四、报名时间: 请于2023年3月2日---3月8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时)前往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义乌市春晗路111号406室报名、电话150*****907,吴志豪)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招标人:义乌市上溪镇上溪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3年3月1日
标签: 供配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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