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起重机械国家标准修订技术服务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1项起重机械国家标准修订技术服务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采购实施部门:特检科技信息规划部 日期:2023.2.28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款规定情形,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申请1项起重机械国家标准修订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
采购编号:FW-04-******* |
采购项目名称:1项起重机械国家标准修订技术服务 |
项目预算金额: *****元 |
采购项目描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需求等)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拟参与1项起重机械国家标准修订,需委托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组织修订,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是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承担单位。承担单位在标修订过程中提供标准起草指导、技术审查等技术服务。拟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采购1项国家标准修订技术服务。 |
拟定供应商名单: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该项国家标准为推荐性国家标准,由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组织修订,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是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承担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是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对相关行业或产业的发展具有规范和引导作用,具有指导性和公益性。国家标准的制修订过程需要相应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协调所有起草单位进行起草、多轮讨论和修改,消除分歧、形成共识,并征询相关行业和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意见,分阶段给出技术审查意见。因此,国家标准制修订技术服务具有复杂性、专门性、特殊性,且只有唯一供应商,符合《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款规定情形。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3年2月28日起至2023年 3月6 日止 |
联系方式: 采购实施部门: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科技信息规划部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岗路1032号特检大厦 联系人:可小姐联系电话:******** 采购牵头管理部门: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计划财务部 联系电话:******** |
备注:社会公众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日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计划财务部和采购实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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