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山湾互花米草治理工程海域使用权申请公示

梅山湾互花米草治理工程海域使用权申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对下列拟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20日。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仑分局书面提出;利害关系人可以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仑分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电话:0571-********,邮编:******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宁波市东部新城和济街9号,电话(传真):0574-********,邮编:******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仑分局 地址:北仑区四明山路700号太河商务楼,电话:0574-********,邮编******


项目名称

拟用海人

用海位置

用海类型

用海方式

拟用海面积(公顷)

拟用海期限(年)

梅山湾互花米草治理工程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位于宁波市北仑区梅山水道内两侧

其他用海

防护林种植

109.2208

2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仑分局

2023年2月28日

图片1.png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治理工程 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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