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个入河排污口设置情况的公示

关于三个入河排污口设置情况的公示


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广元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旺苍县四川川煤石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市小溪沟煤业有限公司、剑阁县普安镇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共3个入河排污口设置情况进行信息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7日(5个工作日)。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3年3月7日前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0839-*******

通讯地址: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795号广元市生态环境局


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情况

序号

排污口名称

设置

单位

位置

污水类型

污水排放量

排放方式

入河方式

设置类型

排放标准

受纳水体

主要水污染物浓度(mg/L)

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t/a)

1

旺苍县四川川煤石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业排污口

四川川煤石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广元市旺苍县三江镇战旗村,矿区东南侧,石洞沟左岸(东经106°36′53.26″,北纬32°15′55.87″)

工业废水

1221.6m3/d(44.59万m3/a)

间歇

暗渠

已建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6)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限值

石洞沟

COD≦50mg/L
NH3-N≦15mg/L

化学需氧量不超过3.12t/a,氨氮不超过0.111t/a

2

广元市小溪沟煤业有限公司工业排污口

广元市小溪沟煤业有限公司

广元市小溪沟煤业有限公司矿区东南侧(东经106°50′79″,北纬32°26′13″)

工业废水

1393.45m3/d(50.86万m3/a)

间歇

明渠

已建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6)

小溪沟

COD≦50mg/L

化学需氧量不超过3.05t/a

3

剑阁县普安镇城市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站排污口

剑阁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剑阁县普安镇城东村,闻溪河右岸(东经105°29"14.82",北纬32°1"33.06")

工业废水

65m3/d(2.3725万m3/a)

间歇

管道

已建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2008)中标准限值要求

闻溪河

COD≦100mg/L
NH3-N≦25mg/L
TP≦3mg/L

化学需氧量不超过2.373t/a,氨氮不超过0.593t/a,总磷不超过0.071t/a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入河排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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