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批“两权合一”车辆所有权和经营权公示

第三十八批“两权合一”车辆所有权和经营权公示

根据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结果确认车辆所有权如下:

蒙AY3935号出租汽车(发动机号G*****车架号LFV2A5BS6E*******)的车辆所有权人为孟小龙。

经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第二次行政审批会议集体审议决定,拟对出租汽车经营权作出如下许可:

给予孟小龙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车辆数量:1辆,经营区域:呼和浩特市市辖区,车辆经营权期限:8年。

如有异议,请在七日内(2023年2月9日——2023年2月15日)向我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金原

联系电话:0471-533*****594*******

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经营权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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