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油集团北京石油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机场供油工程两座新建汽车加油(加气)站项目安全预评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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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油集团北京石油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机场供油工程两座新建汽车加油(加气)站项目安全预评价服务1.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呼和浩特新机场供油工程两座新建汽车加油(加气)站项目安全预评价服务,采购资金为自有资金,采购人为中国航油集团北京石油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相关条件,现发布公告,邀请符合资质的单位参加本项目比选。2.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2.1比选内容:呼和浩特新机场供油工程两座新建汽车加油(加气)站项目安全预评价服务。2.2服务需求:为呼和浩特新机场供油工程两座新建汽车加油(加气)站分别编制安全条件审查评价报告,配合完成应急管理部门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报工作,保证安全评价报告和安全设施设计通过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的审查。2.3服务范围:(1)负责为中国航油集团北京石油有限公司在呼和浩特市新机场新建设的空侧汽车加油站项目及陆侧加油加气站项目分别编制安全条件审查评价报告,配合与应急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协助委托人办理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报工作,保证安全评价报告和安全设施设计通过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的审查。(2)提供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相关问题的咨询服务。2.4服务控制价:空侧加油站3.5万元,陆侧加油加气站4.5万元(含安全条件审查及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评审费),总控制价不超过8万元。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6服务期限:甲方提供编制安全评价报告所需资料后,乙方20日历天完成安全评价报告编制并提供相关后续服务。3.参选人资格要求3.1 参选人必须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能力;3.2 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止),没有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问题,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参选人,都不得在同一服务项目中同时参选。3.5 2020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限制高消费、未发生过经营异常、没有严重违法记录,没有正处于或即将进入破产重组程序,提供“企查查”网站(https://www.qcc.com/)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参选文件的递交4.1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2月XX日下午16:00时,递交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五纬路中国航油集团北京石油有限公司(可邮寄)。4.2 逾期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5.联系方式采 购 人:中国航油集团北京石油有限公司联 系 人:海明泽 电 话:136*****629 邮寄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五纬路中国航油集团北京石油有限公司第二章 参选人须知1.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新机场供油工程两座新建汽车加油(加气)站项目安全预评价服务1.2采购人:中国航油集团北京石油有限公司2. 服务范围2.1比选内容:呼和浩特新机场供油工程两座新建汽车加油(加气)站项目安全预评价服务单位比选。2.2服务需求:为呼和浩特新机场供油工程两座新建汽车加油(加气)站分别编制安全条件审查评价报告,配合完成应急管理部门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报工作,保证安全评价报告和安全设施设计通过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的审查。2.3服务范围:(1)负责为中国航油集团北京石油有限公司在呼和浩特市新机场新建设的空侧汽车加油站项目及陆侧加油加气站项目分别编制安全条件审查评价报告,配合与应急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协助委托人办理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报工作,保证安全评价报告和安全设施设计通过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的审查。(2)提供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相关问题的咨询服务。2.4服务控制价:空侧加油站3.5万元,陆侧加油加气站4.5万元(含安全条件审查及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评审费),总控制价不超过8万元。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6服务期限:甲方提供编制安全评价报告所需资料后,乙方20日历天完成安全评价报告编制并提供相关后续服务。3.参选人资格要求3.1 参选人必须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能力;3.2 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止),没有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问题,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参选人,都不得在同一服务项目中同时参选。3.5 2020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限制高消费、未发生过经营异常、没有严重违法记录,没有正处于或即将进入破产重组程序,提供“企查查”网站(https://www.qcc.com/)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 比选方式参与报名至少3家单位,组织开展比选。5. 比选文件组成及澄清5.1 比选文件组成:第一章:比选通知书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三章:比选办法第四章:参选文件格式6.参选文件组成参选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1)参选函(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相关资质文件(5)服务报价表(6)业绩资料7.参选报价本项目服务控制价为空侧加油站3.5万元,陆侧加油加气站4.5万元(含安全条件审查及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评审费),总控制价不超过8万元。8.参选文件要求8.1参选文件制作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正本与副本应符合第四章参选文件格式的要求,密封并在封口处盖骑缝章,在密封外层写明“项目名称”、“参选人单位名称”、“XXX公司参选文件”、“在X年X月X日时(即开标时间) 前不得开封”、“参选人单位名称”、“参选人单位地址” 。8.2“参选文件”应按照第四章参选文件格式中规定的位置签字或盖章。如委托代理人人签字,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选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采购人将不予评审。第三章 比选方法本项目的比选采用综合评估法,以打分的方法衡量参选文件响应本比选方法中各项评价标准的情况。比选方法将对参选文件中的参选报价、企业业绩进行量化评分,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综合评分相等时,以参选单位报价得分高者优先,如果参选报价得分相同,以注册资本较高者优先,如果注册资本仍相同时,以注册时间较早者优先。任何超过控制价及资质不满足要求的参选人,评审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一、评分组成1、报价得分:50分2、商务得分:40分3、资质得分:10分二、评分细则(附后)各参选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具备该项目所必须的资质文件,如在比选过程中发现参选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其参选资格;如在比选结束后发现已确定的服务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其服务资格。三、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根据项目类型及所属单位,该项目评标委员会人员由公司安全技术部、油库、企划财务部、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人员组成,评标人数为5人。比选评分细则由评审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参选人的参选文件进行综合评分。(评分细则见下表)评分因素和分值详细因素及分值分值区间价格部分(50分)(一)当有效报价在4家以下时,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10%作为基准价;(二)当有效报价在5家以上时,所有有效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下浮10%作为基准价。价格得分=价格总分-|偏差率|*100*价格比重(偏差率=(报价-基准价)/基准价*100%,价格比重=价格总分/总分)0-50分商务部分(40分)类似业绩(40分)要求提供的类似业绩为2020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每一项类似业绩(石油库或加油站安全评价业绩)加10分,最高得40分;(需提供合同首页及盖章页)0-40分资质部分(10)注册资本(5分)注册资本金≥3000万(5分);1000万≤注册资本金<3000万(3分);500万≤注册资本金<1000万(1分)注册资本金<500万(0分)0-5分成立时间(5分)成立日期最早的参选单位为基准得分,得5分;成立日期每晚2年,扣1分,扣完为止。0-5分第四章 参选文件格式一、参选函(格式)中国航油集团北京石油有限公司:我公司收悉贵公司的呼和浩特新机场供油工程两座新建汽车加油(加气)站项目安全预评价服务比选文件,经详细研究,我司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有关活动。为此,我单位谨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1.愿意按照比选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承担并完成此项目服务合同所规定的全部内容。2.在正式签订服务合同之前,本应答函连同贵方的中选通知书将成为约束贵、我双方之间的共同遵守的文件。3.我方理解,贵方不负担我方的任何应答费用。4.我单位同意比选文件之规定,遵守有关服务的各项规定。5.所有有关本次服务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参选人: (盖章)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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