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用房装修招标公告

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用房装修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用房装修项目 所属行业 房屋建筑工程
所属地区 随州市 - 市辖区 工程类别 建筑业
招标类别 施工 下载时间 2015/7/18 0:00:00到2015/7/22 23:59:59
开标时间 2015/8/7 9:00:00

备注:如果公告正文及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时间,以上表中的时间为准
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业务用房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用房装修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你公司参加该项目的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随州市乌龙巷随州市民中心二楼原行政服务中心。

2.2建设规模:约2819.49平方米。

2.3计划工期:8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其中消防工程需经消防管理部门验收合格。

2.4招标范围:装修、电气照明、消防系统工程,详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级资质同时具备消防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期内。

3.2 项目经理为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没有押证管理情形或在建工程,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期内;有劳动、养老证明的企业在册及相应专业的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证书有注册单位的造价员)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齐全。公司法人、公司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五大员身份真实有效。

3.3 近三年(以竣工备案证明资料时间为准)至少有2个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备案证明资料)。

3.4 2013、2014年两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状态良好。

3.5 不接受联合体和非法人的分公司投标申请。

3.6 外省施工企业须有有效的进鄂年度备案证明。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符合条件的投标者,请于 2015 年7月18日 0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5年7月22日 23时59分59秒在电子招标平台凭单位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人不再提供其它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2 申请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委托书、《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留存),到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6室办理CA认证手续(节假日不办理CA),详细情况请登陆www. szztb.com.cn的“公告通知”栏目查询,或咨询:****-*******

  5.3 申请人由委托人办理CA认证的,其委托人应当为申请人的在职人员,否则将可能导致申请人不能正常开展业务。建议申请人尽早办理CA认证和在申请人所在地建设银行办理企业网银高级版,以确保申请人顺利开展业务。申请人按照行业类别和管理规定,提交上述应当具备和具有的相关证书。通过《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ztb.com.cn)的“用户免费注册”上传申请人基本信息,完成注册手续。施工企业根据年度投标需要填报“项目经理”信息,未上传项目经理信息的将有可能导致无法正常投标。

  5.4 申请人获取CA认证后,插入CA锁,通过《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上传或下载业务活动。

  5.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按照系统提示通过网银缴纳,售后不退。

5.6 招标人不提供发售招标文件服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8月7日9时00分,递交地点: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05室,开始接受投标文件时间为2015年8月7日8时00分。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持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公司技术负责人(持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须按时到场,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对提供的资料招标人可组织有关人员在中标结果公布前进行查证,虚假的,不能成为合格投标申请人。

7.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5万元,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日17时00分,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通过其基本账户转账至其建行企业网银高级版账户,在《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按系统提示从建行企业网银高级版账户缴纳至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并及时打印带订单号和商户名称、代码的初始银行电子回单作为缴纳保证金查询依据。(注:打印初始银行电子回单之后补打的电子回单无订单号,不能作为查询依据。)

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保证金回单,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据以开标时《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开标一览表”中提供的投标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人:随州市诚远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代理人地址:随州市左岸星城6号楼1单元3楼

代理人传真电话:****-**************

联 系 人:吴经理133*****017、杨经理133*****117

随州市诚远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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