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和“患者关爱帮扶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和“患者关爱帮扶小组”的通知
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成员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
为有效预防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肇事肇祸等危害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自身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根据《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要求,现成立“中江县玉兴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及“各村(居)民委员会患者关爱帮扶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见附件。
附件:1.中江县玉兴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成员名单
2.各村(社区)患者关爱帮扶小组成员名单
中江县玉兴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6日
附件1
中江县玉兴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 琼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 华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成 员:钟 晨 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主任
胡 东 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艾永明 派出所所长
刘 杰 卫生院院长
杨 帆 司法所职员
小组办公室设在玉兴镇政府,胡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工作,刘杰同志为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工作联络员,负责日常各部门的联系及沟通。
主要职责: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例会,根据工作实际通报重点工作情况;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共同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筛查和登记,定时交换患者信息,全面了解辖区内在册患者和家庭的基本情况,解决患者管理、治疗、康复和生活中的难题,工作中应注意保护患者个人隐私避免将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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