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李预留地内规划道路建设及预留地临市政道路人行道工程

濠李预留地内规划道路建设及预留地临市政道路人行道工程

濠李预留地内规划道路建设及预留地临市政道路人行道工程招标公告

濠李预留地内规划道路建设及预留地临市政道路人行道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永府办抄字〔2023〕111号文件的批复文件,现就该项目进行简易程序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永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濠李预留地内规划道路建设及预留地临市政道路人行道工程。

三、工程地点:永丰县城。

四、工程概况:施工图范围内的市政、绿化工程等。

五、资金来源:融资资金

六、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七、招标控制价*******.70元(其中暂估价1096.32元),下浮系数0.955,要约价*******.23 元。

八、工期要求及质量要求:工期210 日历天,质量要求为合格。

九、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市政、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为准)。

十、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叁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拟派建造师具有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拟派项目组成人员要求:本工程要求各投标企业组建项目工程部,项目部需配备人员如下:“四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各一名;

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5.业绩设置:无。

十一、其它要求:

(1)本项目为限额以下项目,参与投标的企业应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审核合格企业。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无需现场提交原件,由投标企业自行将以下证书原件扫描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招标公告响应承诺书、建设工程要约价响应承诺书、拟派建造师的建造师证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的有效岗位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其中施工员、质量员专业必须为市政专业),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的原件扫描件或电子保函凭证,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结果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有效)放入电子交易文件中,上述资料缺少一项或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均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履约担保的金额: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在签订合同前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28天返还,不计利息。

(4)工期延误赔偿费:本规定赔偿金额为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二/日历天;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格的2%。

(5)各投标企业必须按照吉市管办字〔2016〕1号《关于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暂行规定》执行。本规定中规定的公职人员禁止持注册建造师证等身份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否则,投标单位不得中标。违反本规定参与投标的注册建造师,一经查实,监管部门可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提交注册机关撤销其注册证书,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处理。如招标公告未明确的均按吉市管办字〔2016〕1号规定执行。

(6)随机抽取结果经网上公示2日后,招标人向预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7)中标后承包人的建造师及施工现场“三大员”(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进行押证上岗。

(8)中标人应承担合同履行期间因市场行情波动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招标人对中标后的材料单价不作任何调整。

(9)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建设部、市规划建设局关于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位到岗的相关规定,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拟派建造师和“四大员”(“四大员”指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不得有在建工程,不得出现一人多岗现象,以上人员若出现上述现象,按照“赣建字【2016】6号《关于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10)建设单位委派专人或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对施工单位进行日常考勤,要求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每月不得少于22天在施工现场,其余四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每月不得少于25天在施工现场。建设单位将根据《吉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重点岗位管理人员电子考勤暂行办法》(吉市建字〔2020〕23号文件规定,对上述人员执行实名考勤制度,形成考勤日志。施工期间按月对考勤数据进行汇总统计,每发现项目负责人不在施工现场,按每次罚款1000元;每发现其余四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不在施工现场,按每人次罚款500元,以上罚款在合同价款结算中予以扣除。

(11)除不可抗因素外,施工单位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建设单位支付赔偿费。赔偿费支付办法按合同工期每推延一天赔偿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二进行处罚,限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当因工期延误赔偿金额达到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时,招标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

(12)严格控制项目设计变更和新增工程量。合同签订后,施工(采购、服务)单位应依法履行合同,并按施工图完成相关任务,项目决算价不得高于中标价(合同价),超过部分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本工程不清标。

(13)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响应本招标公告的所有内容。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评标办法:报价承诺法

十四、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9日10时00分

2.开标时间:2023年3月9日10时00分

3.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

十五、开标会程序:

(1)本项目不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项目预算评审价格为招标控制价,要约价为(招标控制价-暂估价)乘以下浮系数+暂估价。

(2)招标人对各投标单位进行系统随机编号,现场采用摇号机摇号。招标人随机抽取一家投标单位为中标候选人。再由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查验中标候选人的相关证件证书,如查验不合格,再从其他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

(3)现场宣布预中标单位。

十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子保函或银行转账。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万柒仟玖佰元整(*****元)。

3.保证金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日2023年3月9日10:00前到账(投标截止时间有变动时,到账时间顺延)。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以转账方式转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须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未按上述约定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未提供保证金,按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以转账方式的投标保证金需备注【濠李预留地内规划道路建设及预留地临市政道路人行道工程】(若受字数限制可酌情调整,但不得省略工程名称)字样。

开户银行: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选择。

账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

账号:投标人自行在系统中生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注:因工商银行系统故障,请各投标人不要选择工商银行生成虚拟账号,或者转成电子保函的形式递交保证金,为了不影响各投标人正常投标,请各投标人务必确保在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正常缴付,缴付后再次查询是否成功。

4.友情提示:

(1)银行在法定节假日不办理公对公账户转账业务,请提前办理。

(2)不接收现金缴款单,不接受从分公司、办事处、个人账户汇出的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具体到账时间以新点系统查实的到账时间为准。

(4)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包括交纳金额不足,交纳形式或交纳时间不符),视为无效文件。

十七、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凡有意交易投标人,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下载交易公告等资料,并按限额以下不见面交易有关要求进行交易。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3)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

(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5)意外情况的处理: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实施主体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一)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二)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6)投标企业应仔细阅读吉安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jian.gov.cn/zlxz/),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

十八、付款方式:完成工程总量的30%,付至合同价款的15%;完成工程总量的50%,付至合同价款的30%;完成工程总量的80%,付至合同价款的50%;完成工程总量100%,付至合同价款的70%;竣工验收合格,审核决算后付至工程总价的90%;无质量问题后付清所有工程款(不计利息)。

本工程简易程序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丰县人民政府网及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发布。

招标单位:永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137*****896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环北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康定市新区新天地2区10栋1-9号

联系人:段女士 联系电话:188*****17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规划道路建设 市政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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