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东湖新城核心片区控规、市政、交通专项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法库县东湖新城核心片区控规、市政、交通专项规划编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法库县东湖新城核心片区控规、市政、交通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200,000.00
最高限价(元):2,200,000
采购需求:
法库县东湖新城核心片区控规、市政、交通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一、服务需求
(一)编制范围
规划东湖新城核心区控详编制范围为2.9平方公里,具体范围见下图。
(二)工作内容
1、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包括以下内容:
(1)综合评价
通过对现状基础资料的分析,结合该区域、周边区域、乃至县城的整体发展思路,科学合理的对核心区的发展潜力做出综合评价。
(2)发展分析
基于综合评价,结合上位规划的相关情况,进一步综合分析论证核心区的机遇和优势,同时找出核心区发展的挑战和劣势,提出相关发展策略,明确发展定位,发展目标。
(3)案例借鉴
作为规划支撑,拟在国内选取同区位、同类型、同目的的项目作为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借鉴其在规划编制、控制引导等方面的经验。
(4)用地规划
在上位规划的指导下,结合相关项目策划的内容,分析研究核心区用地的整体构成、兼容关系、指标体系、空间布局等,进一步细分用地类型,细化用地性质。
(5)配套设施
结合项目特性,分析周边相关设施情况,按照要求配置规划区域内的公共服务设施,保证设施统筹布局、共享使用、区域协同。主要包括围绕核心区开展的园区服务配套、生活区的服务配套、与周边区域的设施共享等方面的规划。
(6)道路交通
结合核心区特性,确立规划范围内部的道路骨架、交通设施、断面形式等。
(7)绿地系统
综合确立核心区与外围区域绿地系统的融合,确立核心区内部的绿化结构、绿化体系、开敞空间、相关设施等。
(8)控制条件
按照要求编制控制图件,包括退线要求、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等方面的引导。
(9)其它内容
按照控规深度,结合项目特点,涉及的其它相关内容。
2、市政专项规划成果包括以下内容:
市政专项规划规划内容包括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道路管线综合规划两部分内容。
(1)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涉及专业:包括给水、雨水、污水、电力、电信、供热、燃气。包括各专业现状设施和管线能力评估,现状问题调研,核心区内外市政设施关联性分析,负荷预测,核心区外各专业设施引源和引源管线规划,核心区内各专业规划设施和管线布局,设施站场选址,列出近期新建和改造项目清单,形成项目库。
(2)道路管线综合规划,统筹考虑规划市政街路道路断面形式、现状各专业管线情况,结合规划新增管线和近期改造管线建设需求,综合布局各专业管线线位,为下一步各专业管线施工设计提供依据。
3、交通专项规划成果包括以下内容:
(1)现状评价
主要从对外交通、内部交通、慢行交通、现状停车等方面对区域交通现状进行深度剖析和评价。
(2)目标策略
主要从核心区发展目标、评价指标等方面给出核心板块交通发展的目标策略。
(3)规划方案
对外交通规划:研究对外交通系统网络和区域交通设施布局,优化对外交通组织。
道路网规划:梳理内部支路网,优化道路断面,打造密度合理、布局均匀的内部道路网。
公共交通规划:布局交通枢纽、公交场站,构建以枢纽为核心的一体化网络,打造高效的公共交通系统。
慢行系统规划:优化区域内步行系统,布局立体过街设施等。
静态交通系统规划:布局公共停车场,提出地块配建、超配建停车要求。
(三)项目成果
1、最终成果包括:文本、图件、附件。其中:图件包括图集、图则,附件包括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
2、成果数量
(1)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文本以标准A4文本形式提供,图则以标准A3文本形式提供,数量各5套。
(2)交通、市政专项成果说明书以标准A3文本形式提供,数量各5套。
(3)规划成果的电子文件,含文本、图则、说明书、图集(doc文件或可编辑PDF文件)、演示文件。
二、商务需求
1.服务质量保证期:履约验收后1年
三、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验收程序: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 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甲级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1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3月08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3月2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 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递交至法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法库县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北楼E区71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U盘、移动硬盘等介质形式)同时执行,并保持内容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以及携带解密/报价所需的电子设备,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携带解密/报价所需的电子设备导致解密/报价失败,供应商责任自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投标供应商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信息,及时获取关于本项目的更正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法库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 法库县法库镇兴法东路2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允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兴顺街56号,创富中心520室
邮箱地址: shenyangyunsheng@163.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云峰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允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传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