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工程方案技术论证配合费的公开招标公告
基坑工程方案技术论证配合费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基坑工程方案技术论证配合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2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23**********-********
项目名称:基坑工程方案技术论证配合费
预算编号:0023-********
预算金额(元):*******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基坑工程方案技术论证配合费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根据事务中心业务开展需求,配合事务中心进行特别重要的基坑工程设计、施工方案论证工作,预计年项目量800项;
(2)根据事务中心业务开展需求,配合事务中心进行基坑工程方案技术论证专家服务工作;
(3)根据事务中心业务开展需求,配合事务中心针对基坑工程事故险情,组织开展应急抢险技术保障工作;
(4)根据事务中心业务开展需求,提供基坑工程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技术审查及监管配合评审论证工作保障及相关服务;
(5)根据事务中心的管理需求,提交全年工作成果总结报告,并配合事务中心完成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等工作。
(6)上述工作需提供延续服务至2024年度招标完成。
合同履约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需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4)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包括自然人);
(5)需具有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6)投标人不得从事基坑工程设计和施工工作,不得从事施工图审查工作;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1日至2023年03月08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2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2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h.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潜在供应商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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