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大数据中心交换机(DCSW)招标公告

超大数据中心交换机(DCSW)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

中国电信2015年统谈统签类IP设备集中采购项目—超大数据中心交换机(DCSW)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购中国电信2015年各类建设项目中的超大数据中心交换机(DCSW),采购数量不小于110台。

资格预审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本次资格预审为中国电信2015年统谈统签类IP设备集中采购项目资格预审,有效期至中国电信2016年统谈统签类IP设备集中采购资格预审启动止,在此期间同类设备采购均适用于本次资格预审。

2. 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申请人服务/供货范围为1个省份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服务/供货范围大于1个省份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1.2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中参加资格预审。

2.1.4 本次资格预审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以下特殊情况除外: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或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或台港澳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上述情况应由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使用代理商投标理由的说明文件并承诺对代理商投标承担连带责任。代理商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申请资格预审,且该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它申请人申请资格预审。

(2) 必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授权函。

2.2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5) 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6) 申请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7) 投标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申请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申请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 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电信设备入网许可管理的相关规定(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信设备入网许可证)。

2.3.3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1)分类标准:

 分类标准
A类
B类

整机板间转发能力
12.8T(单向,512Byte)
6.4T(单向,512Byte)

支持接口
GE/10GE/40GE/100GE
GE/10GE/40GE/100GE

整机槽位数
≥16
≥8

MAC表项
64K(板卡)
64K(板卡)

FIBv4表项
32K(板卡)
32K(板卡)

FIBv6表项
4K(板卡)
4K(板卡)

ARP表项
8K(板卡)
8K(板卡)

ND表项
2K(板卡)
2K(板卡)

ACL表项
8K(板卡)
8K(板卡)

2)技术要求:

(1) 必须为机箱式多插槽、双主控、双电源设计,满足高接口密度、灵活插卡,必须具有分布式交换矩阵,支持交换板冗余。

(2) 必须支持基本的二层交换功能(VLAN/端口聚合等基本L2功能)。

(3) 必须支持跨机框链路捆绑功能。

(4) 必须支持IPv4静态路由、OSPF、BGP4、IS-IS等路由协议,支持IPv4路由重发布与路由聚合。

(5) 必须支持IPv6静态路由、OSPFv3、BGP4+、ISISv6等路由协议,必须支持支持IPv6路由重发布与IPv6路由聚合。

(6) 必须支持基于VxLAN(Virtual extensible Local Area Network)的大二层组网功能,支持VTEP功能及VxLAN GW功能。

2.3.4 投标产品应通过中国电信相关产品测试。

2.3.5 投标产品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近两年(2013年至今)投标产品在国内主要电信运营商有丰富应用,具有不少于5个省级商用案例,且相关产品符合中国电信技术要求;

(2) 申请人参加过中国电信2013年-2014年统谈统签类IP设备集中采购,且投标产品符合中国电信技术要求;

(3) 申请人投标产品参与并通过中国电信组织的相关产品测试,且投标产品符合中国电信技术要求。

2.3.6 申请人可选择本次招标设备类型中部分或全部设备档次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4 投标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具有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且认证覆盖范围包含投标产品。

2.5 投标产品系统集成服务单位资格要求

2.5.1 具备二级及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或乙级及以上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资质。

2.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凡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15年7月19日至2015年7月23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西环广场T1-909。

4.3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 单位介绍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 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

1
申请人名称
 

2
申请人注册地址
 

3
申请人联系电话


4
纳税人识别号
 

5
开户银行
 

6
户名
 

7
银行账号
 

8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9
开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注:由于申请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导致的全部损失由申请人承担。

(4)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

4.4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叁佰元人民币(¥300.00),售后不退。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7月29日10时00分。

5.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西环广场T1-909。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语言:中文。

6. 联系方式

招标代 理 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西环广场T1-909

邮 政 编 码:100044

购买文件联系人:林娟 马欣

电 话:189*****517 189*****765

电 子 邮 件:189*****517@189.cn">189*****517@189.cn maxin@zjscs.com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庙前直街支行

账 号:3602 0010 1920 0328 213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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