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建筑工务和土地开发中心2015-2016年度造价咨询批量招标招标公告

光明新区建筑工务和土地开发中心2015-2016年度造价咨询批量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工 程 编 号:pl****************
工 程 名 称:深圳市光明新区建筑工务和土地开发中心2015-2016年度造价咨询批量招标
工 程 地 点:光明新区
公 告 时 间:2015年07月07日09:00时 至 2015年07月27日17:00时
受理投标报名时间:2015年07月07日09:00时 至 2015年07月27日17:00时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评 标 方 法:定性评审法
定 标 方 法:票决抽签
招标部分估价:0.0000万元
招 标 内 容:光明新区建筑工务和土地开发中心2015-2016年度造价咨询服务工作,主要包括:概算阶段、预算阶段、施工阶段、结算阶段及其他(根据招标人要求安排造价人员派驻现场)的造价服务工作。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招标人可将以上各阶段工作分别委托咨询单位实施。本次批量招标1亿元以上的项目要求咨询单位安排1名(5亿元以上项目要求咨询单位安排2名)造价工作人员派驻现场协助开展工作,工作期限为2年。

招 标 人:深圳市光明新区建筑工务和土地开发中心
联 系 人:蓝方运
联 系 电 话:********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质疑截止时间:2015年07月17日17:00时
答疑截止时间:2015年07月22日17:00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7月27日17:00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是否预选承包商:否
企业资质要求:其他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甲级工程造价资质。
2、投标人必须为深圳市注册独立法人机构或在深设有分支机构的企业。。
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高级经济师职称。
业绩要求:无
其他:
1、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公示期间提交三年内无行贿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2、经主管部门批准并与筑龙公司联系,本工程投标文件技术标书(含资信标书)电子文件最大不超过50M。投标人必须使用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针对本工程的编制软件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截标前提前上传,以保证可以顺利上传投标文件。该编制软件将随本招标文件同时发出,投标人在软件使用过程遇到问题,应主动与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联系,联系电话********88、****-********,服务QQ:********0。
特别提醒:随本工程招标文件同时发出的针对本工程的编制软件,只能用于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编制,不适用于其他工程。投标人将本软件应用到其他工程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温馨提示: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1)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
(1)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深圳金建数字证书以及投标企业的投标员指纹登记,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指南”中《建设单位(业主)、货物设备供应商及设备安装企业、监理企业(水运工程类、公路类、地质灾害治理类)、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企业信息登记、投标员指纹登记办事指南》。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联合体主体方须办理深圳金建数字证书以及联合体投标员指纹登记。
(2)办理电子招投标服务,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指南”中《电子招投标服务申请办理指南》。
4、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环节;不组织招标会;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可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下载,招标文件工本费在截标后向投标人收取;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统一答疑,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下载。
5、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7、投标人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若由投标员递交的,刷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在更换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前,原企业信息卡仍可使用),同时验证投标员指纹;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本人递交的,刷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在更换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前,原企业信息卡仍可使用)。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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