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馆交通管理设施及安装服务招标公告

室外馆交通管理设施及安装服务招标公告

  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受石狮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石狮市公民警校室外馆交通管理设施及安装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石狮市公民警校室外馆交通管理设施及安装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YFCG********4

一、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数量、服务及交货期:详见“石狮市公民警校室外馆交通管理设施及安装服务采购一览表”。本项目的最高采购限价为人民币壹拾肆万伍仟元整(¥:145,000.00元),谈判供应商的谈判报价超过最高采购限价的为无效谈判。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经营权的独立企业法人;3.2福建省以外的供应商,在福建省应注册有能够提供长期售后服务的机构。3.3道路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必须通过按GB25280-2010标准经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合格,且检测报告在有效期内。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7月17日 18:00至2015年07月22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地址:石狮市区东港路东段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四、开标时间:2015年07月23日 15:00

五、其它补充事宜:

4、本项目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即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2015年7月17日至2015年7月22日止。接受邀请参加谈判的谈判供应商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3:00—6:00时,到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区温陵南路178号二楼)购买采购文件,每份文件2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

10、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不符合要求的质疑将不予接收。供应商提出质疑须提交的相关文件资料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谈判供应商须知第7.4条的约定。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

E-mail:YFCG*******@163.com

邮编:362000

电话:(0595)2***************

传真:(0595)********

联系人:林先生、饶先生

开户行:兴业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帐号:152*****010*******

收款人: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六、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饶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5)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石狮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采购人地址:石狮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陈警官 联系电话:180*****2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先生、饶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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