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中心血站工程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中心血站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结束时间:
2015/7/27 0:00:00

南 通 市 建 设 工 程
专 业 公 告

项目编号:HAX****************2


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县人民医院中心血站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县人民医院中心血站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县人民医院,招标人为海安县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加建中心血站施工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县人民医院内。

(2)招标范围:加建中心血站施工

(3)施工时间:2015年08月01日- 2015年09月20日,工期:5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奖项要求:无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招标内容

建设

规模

工程

发包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HAX****************2

加建中心血站施工

详见工程量清单

141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含临时)建造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 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的 ,承包人可以凭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发出的停工通知、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或者安全或者市场管理机构核实的停工证明( 具 体部门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实行监理的,停工通知还应当由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办理完毕后,企业可以选派被解除锁定的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停工的工程项目恢复施工,被解除锁定的原项目负责人无未完工程任务的,可以恢复担任该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未完工程任务的,承包人应当选派与原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相当的其他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并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有不低于原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的人员而不选派的, 属于严重不履行合同的行为。(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报名条件:(1)取消投标报名及集中踏勘现场环节,投标人须使用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专用CA证书进入南通市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进行网上电子报名;(2)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3)业绩要求:无;(4)a.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b. 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c.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2015年07月 18日到2015年07月27日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7月27日09时0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8万元整;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启用网上缴纳、核对保证金。报名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支付方式有三种:(1)建行网银支付;(2)他行网银支付;(3)线下交易支付,线下交易支付有电汇方式。无论哪种支付方式,都须在用备注栏中顶格注明从系统中获取的保证金缴纳码。(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从“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其他”中下载。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971。)

8.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政府投资小型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试行)

投标人必须为海安县政府投资小型项目和应急项目承包商名录库中的成员单位(海安县政府投资小型项目和应急项目承包商应急库名单详见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预先承包商”专栏)。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县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

联系人:史主任

联系人:张义群

电话:139*****672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97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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