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消防救援支队训练中心阳光房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荆门市消防救援支队训练中心阳光房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荆门市消防救援支队训练中心阳光房工程项目
品目

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其他安装

采购单位荆门市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湖北省公告时间2023年03月01日17:0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3月02日至2023年03月0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荆门市漳河新区象山大道南端38号(万达广场SOHO B座2424)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3月13日15: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荆门市漳河新区象山大道南端38号(万达广场SOHO B座2424)
预算金额¥3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项目联系电话135*****196
采购单位荆门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荆门市深圳大道西7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24-******* 
代理机构名称湖北锦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荆门市漳河新区象山大道南端38号(万达广场SOHO B座242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5*****196
附件:
附件1磋商公告.docx

项目概况

荆门市消防救援支队训练中心阳光房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荆门市漳河新区象山大道南端38号(万达广场SOHO B座2424)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3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JHCG-*******

项目名称:荆门市消防救援支队训练中心阳光房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荆门市消防救援支队训练中心阳光房工程(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节能环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资料员等相应专业人员,专职安全员应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均无不良失信记录(提供网页截图证明);(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转包及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2日至2023年03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荆门市漳河新区象山大道南端38号(万达广场SOHO B座2424)

方式:现场报名。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列资料及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近3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证明;(以上资料加盖公章装订成一册且清晰可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前来报名。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3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荆门市漳河新区象山大道南端38号(万达广场SOHO B座2424)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13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荆门市漳河新区象山大道南端38号(万达广场SOHO B座242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 (国发〔2022〕12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央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清单有关要求,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20%(工程项目为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对应的5%和2%的规定执行。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荆门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荆门市深圳大道西71号        

联系方式:07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锦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荆门市漳河新区象山大道南端38号(万达广场SOHO B座2424)            

联系方式:135*****1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135*****19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阳光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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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锦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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