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医疗设备(进口)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招标采购公告

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医疗设备(进口)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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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医疗设备(进口)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02月28日 19:5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医疗设备(进口)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3年02月28日19:5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2月28日至2023年03月07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3:30下午:15:3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2日11:00
开标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
预算金额¥119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静、刘建新
项目联系电话0991-*******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黄河路1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91-*******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江西大厦九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91-*******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医疗设备(进口)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2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XBZC-*****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医疗设备(进口)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高频手术设备(允许进口)
数量:16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高频手术设备(低温手术系统)2套,96万元、高频手术设备,14套,308万元,合计404万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骨动力(允许进口)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骨动力(骨钻、骨锯)1套,83万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智能多关节活动度测评系统(允许进口)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智能多关节活动度测评系统1套,18.60万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生物显微镜(允许进口)
数量:4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生物显微镜2套,21.60万元、生物显微镜(相差)2套,25.60万元,合计47.20万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五
标项名称:耳鼻喉设备(允许进口)
数量:4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鼻声反射仪1套,40万元、鼻呼吸仪1套,48万元、嗅觉鼻阻力仪1套,40万元、电子动态鼻咽喉镜1套,180万元,合计308万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六
标项名称:手术显微镜(允许进口)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手术显微镜1套,330万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5、6,合同生效后90天(日历日)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5、6: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10%的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4、5、6】
(1)投标人应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公证书;
(2)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
(3)所投产品是进口的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其中之一,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8日至2023年03月07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2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2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黄河路116号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江西大厦九楼

联系方式:0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静、刘建新

电 话:0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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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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