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云南东川区易地扶贫集中安置区综合安全防护系统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昆明市]云南东川区易地扶贫集中安置区综合安全防护系统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东川区易地扶贫集中安置区综合安全防护系统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907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其它
工程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昆明市东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是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3-03-01 00: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东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871-********)
备注:无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昆明市东川区移民综合服务中心
经办人:李开艳
办公电话:136*****332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祺睿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李工
办公电话:李工
移动电话:182*****423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230**********
标段名称:东川区易地扶贫集中安置区综合安全防护系统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03-09 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3-23 09:00
开标地点:东川开标室2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网上递交
标段合同估算价:907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招标范围:东川区易地扶贫集中安置区综合安全防护系统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工程施工、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试运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完成和配合相关机构概、预、结(决)算及跟踪审计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a.工程总承包管理:建立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项目团队,组织实施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工程内容的总协调、总集成,督促再发包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加强现场管理,全面履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职责。 b.设计部分:本项目的所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工作,并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保证设计审查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修订及调整初步设计、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配合施工图审查及调整,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施工阶段设计人员驻场服务等,具体以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及招标人委托的范围为准。 c.采购服务内容: 负责工程总承包范围内项目建设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机电设备、专业设备、专业器材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及保修等工作。采购材料、设备及器材等(详见主要材料设备表),采购前需提交采购计划书报招标人审核,经招标人审核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机构认定的价格批准后方可采购,项目实施期间招标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检验部门对设备及材料进行检测。 d.施工部分: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主体建筑工程、改造装修工程、强弱电沟、井、管线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如在施工过程中招标单位不再实施某个专业工程时,相应费用在结算时扣除,承包人不得向招标单位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承包人需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单位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施工总承包管理,并配合后期专业设备的安装工作。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无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 ,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报名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资质要求:1. 投标人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资质要求: (1)设计部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2)施工部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①安防或智能化设备采购相关业绩(合同内容包含相关设备采购内容即可)②安防或智能化(智能化系统集成)施工类似业绩。 以上①或②项,不要求同时满足,满足其一即可。附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或成员方提供均认可】 4.管理团队人员资格要求:①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近期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公司,提供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信息截图;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③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和施工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由施工单位拟派,设计负责人由设计单位拟派】 5.财务要求:提供2019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无需提供附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 【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近三年(2020年至今)无重大违法记录;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信息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 (2)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未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对近三年内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并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提供近三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或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申明。【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3)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实行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和银行代发制度,负责为招用的农民工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并委托银行通过本企业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银行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交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施工现场劳动者维权和用工信息公示等工作。中标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或存在结算争议等经济纠纷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4)投标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企业证照、人员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为虚假资料,招标人拒绝投标申请并将本投标单位虚假资料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相应责任。 7.投标人的承诺: (1)拟派项目组人员到位承诺。 (2)拟派的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以及所有项目组人员均不更换的承诺;若需更换拟派的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须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否则须承担违约金20万元/次/人;若需更换拟派设计团队人员或施工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须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否则须承担违约金3万元/次/人,更换后人员资质不得低于原拟派人员资质。 (3)施工单位须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 (4)投标人所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等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除外】 9.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 ,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报名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公司,提供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信息截图;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①安防或智能化设备采购相关业绩(合同内容包含相关设备采购内容即可)②安防或智能化(智能化系统集成)施工类似业绩。 以上①或②项,不要求同时满足,满足其一即可。附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或成员方提供均认可】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是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1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03-2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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