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台县农牧循环产业园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
一、招标条件
本轮台县农牧循环产业园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E
652*****310*****)已由轮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轮发改项目【2023】20号文批准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招标人为轮台县畜牧兽医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轮台县
2.项目规模: 建设有机肥厂区、饲料配制区、保鲜储存区、温室大棚、日光大棚基地以及道路、水电管网、围墙大门等室外附属。(1)有机肥厂区:加工车间2640平方米、水溶肥车间1700平方米、抛翻加工棚2300平方米;(2)饲料配制区:精料加工车间2800平方米、原料库房1200平方米、压片玉米车间1200平方米、水培牧草车间480平方米;(3)保鲜储存区:1#冷库500平方米、2#冷库500平方米、塑筐车间1000平方米;(4)日光大棚基地:阳光大棚200座
******平方米,蔬菜温室大棚6座8400平方米,(5)室外附属:包括道路、水电管网、围墙大门等配套设施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名称: 轮台县农牧循环产业园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1)轮台县农牧循环产业园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招标;(2)设计部分包括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部分包括建设规模内全部实施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设计单位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施工单位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施工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3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3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6、财务要求:近3年(指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新注册的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7、其他人员要求:(1)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施工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2家单位(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1)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2)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9、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3.投标人没有被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新疆自治区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10、其他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推荐使用工程保函(采用工程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工程担保保证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且必须在用途处注明项目名称,以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的必须以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投标单位提供虚假投保资料、虚假保函和发生保险违约等情况,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3年03月06日 00:00到 2023年03月11日 23:59
2.获取方式:请到巴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xjbzggzy.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澄清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3月27日 10:30
2.递交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7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
3.开标地点:巴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库尔勒市索克巴格路住建大厦五楼)
七、其他公告内容
(1)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巴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巴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3)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计划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4)本项目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一旦发布,将视为已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5)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轮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