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碳采购

煤碳采购

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SYC(2006)-0188-A0606
招标项目名称:于洪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及教委系统冬季采暖用煤采购招标项目
集中采购机构: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

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区采购办的委托,就2006-2007年度冬季采暖用煤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一、采购内容:煤炭18802吨,其中:原煤14744吨、大块煤2400吨、小块煤928吨、型煤730吨。
本项目共分三包:
1、01包:原煤5864吨、大块煤1165吨、小块煤928吨,共计7957吨;
2、02包:原煤5880吨、大块煤1235吨、型煤730吨,共计7845吨;
3、03包:原煤3000吨(政府救济煤,数量暂定);
4、用煤单位地址、品种、数量见招标文件后附表
投标单位可有选择性进行分包报价,但每包内所有煤种必须都投,不允许有丢漏项。
二、指标要求:
1、01包、02包原煤指标要求:挥发份大于35%、干燥基灰份小于24%、干燥基全硫份小于0.48%、含水小于等于10%、最低发热量在5000大卡/公斤以上,原煤(粉碎后)或洗粒煤。型煤指标要求:干燥基灰份小于38%、干燥基全硫份小于0.8%、含水小于等于10%、最低发热量在4300大卡/公斤以上。
2、03包要求:挥发份大于35%、干燥基灰份小于24%、干燥基全硫份小于0.48%、含水小于等于10%、最低发热量在4800大卡/公斤以上、粒度在0-20mm之间,无粘结性或弱粘结性,原煤(粉碎后)或洗粒煤。
3、投标的煤炭要符合沈阳市环保要求(2000年市政府45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煤炭生产或经营资质,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独立的经营场所和专用储煤场地、有经市级以上(含市级)能源标准计量所出具的煤质化验证明并具备相当运输能力的煤炭生产、经营企业。
四、标书发售及开标日期地点:
1、标书发售时间、地点:2006年8月28日始(公休日除外)每日8:00-11:30、13:00-17:00在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106室出售,500元/份(售后不退)。
2、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06年09月14日09点30分整,递交至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106室,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开标时间及地点:2006年09月14日09点30分整在于洪区政府会议室。
五、购买标书的供应商须携带相关资质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煤碳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等)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经过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在开标过程中若有潜在资质问题,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担。





招标单位: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联系电话:***-********
联系人:高晓玲
日期:2006年08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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