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天津科学试验基地地基预处理工程监测与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天津科学试验基地地基预处理工程监测与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监测与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天津科学试验基地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天津科学试验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化股份计〔2022〕120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化石科院(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股份公司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天津科学试验基地地基预处理工程监测与检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123万元(不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天津科学试验基地地基预处理工程的监测与检测,监测与检测面积约为24万平方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持有以下资质证书:
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包含工程测量);
(3)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8年以来有地基处理工程监测或检测或监测检测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须符合第3.1款(2)①项资质条件;
(5)项目经理由牵头方人员担任;
(6)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岩土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8 年以来有地基处理工程监测或检测或监测检测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 万元)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岩土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8 年以来有地基处理工程监测或检测或监测检测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 万元)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8 年以来有地基处理工程监测或检测或监测检测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 万元)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符合第一章基本资格条件的同一母公司的多个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参与本标段投标的投标人不得超过两家。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3年3月2日 17:00。
(2)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3月7日 17:00。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3月23日09:00。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
6.1开标时间:2023年3月23日09:00。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名称: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8号;
邮编:******;
联系人:孟皓;
电话:010-********;
电子邮箱:menghao.ripp@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
邮编:******;
联系人:窦金环;
电子邮箱:doujh.yssh@sinopec.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条件部) | ||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010-******** | 电子邮箱 | |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2023年3月2日
标签: 理工程监测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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