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物流大仓外包(含吴江代加工产品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2023年上海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物流大仓外包(含吴江代加工产品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一、公司情况
上海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于1990年6月建成投产,工厂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文井路288号,生产销售百事可乐、七喜、美年达、激浪、轻怡、莹纯等世界驰名品牌饮料。
上海百事将跨国公司的营销理论与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实际相结合,凭借对品牌资源的准确把握、建立现代销售体系和发展独树一帜的企业文化,不断开拓市场,使品牌影响深入消费者,真正成为“新一代的选择”。形成了以上海为中心,覆盖苏南的固定销售网络。产品销售遍及商超、零售、酒店、学校、网吧、批发等各渠道。为了更好地顺应市场发展要求,降本增效,加强物流配送管理。
现诚邀社会运输企业,就我公司的2023年上海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物流大仓外包(含吴江代加工产品运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说明
1.仓库介绍及仓库费用说明
1.1仓库介绍:物流大仓具体包括地址(包括但不限于旺季在闵行地区甲方临时需要增加仓库):
文井路仓库地理位置:上海市闵行区文井路288号;
外借仓库地理位置1: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2066号(包含郊区配送仓库);
外借仓库地理位置2:上海市闵行区江城路3873号;
吴江代加工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文昌路168号。
项目期间,投标方若发生仓库地址变更或增减的,以投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1.2 仓库费用说明:仓库由招标方负责租赁并承担租赁费用、物业费用。项目期间各仓库使用产生的水电费、仓库管理人员费用等均由中标方承担。
2. 项目内容
2.1 物流装卸配送及仓库管理业务外包:
配送范围:
物流大仓至上海、苏南各小区仓库;
物流大仓至上海、苏南直送客户;
物流大仓至上海南汇、奉贤、闵行、金山、松江、青浦等市郊区域;
物流大仓调拨短驳配送;
吴江代加工厂至上海、苏南各小区仓库短驳;
吴江代加工厂至上海、苏南直送客户
合肥、南京、杭州代加工产品移库运输(具体需根据招标方实际发生情况)。
*注:①外包内容具体包括以上所有线路的货物装卸配送、仓库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配套物料的收发存、保管;铲板等资产日常管理;人员日常管理等一切管理工作)。具体配送要求及年预估量详见报价单附件。
②所有铲板回收、空瓶箱回程、广告品运输、部分小区仓库因区域市场窜货导致的货物拉回大仓等配送业务,均不再另行结算费用。
2.2工厂铲运业务外包:包括物流大仓、工厂车间、生产部门、原辅材料仓库的日常铲车装卸业务,铲车均由中标方提供,闵行工厂区域内必须使用电瓶铲车,并负责铲车的一切维修、运作管理、人员管理及场地清洁等,招标方提供电瓶铲车充电场所和电源,但设施维护及电费由中标方承担。
2.3 中标方对自有机动车(含铲车)必须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参照招标方不时制定或更新的所有安全管理规定、公司物流管理安全告知书等文件执行):
1)在闵行文井路工厂服务的铲车必须为电动车辆,禁止使用柴油铲车。大仓所有仓库的服务铲车必须以满足安监管理要求为前提。
2)中标方应每年按时完成铲车年检工作,铲车司机驾驶作业证按时复证,中标方必须将相关报告报备招标方,及时更新资料;
3)所有铲车应做限速处理(运行程序/硬件限速),限速资料应报备招标方,并每月完成一次限速测试并形成书面记录,招标方有权对记录进行抽查;
4)根据《GBZ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中标方的机动车驾驶人员应至少每两年完成一次“职业机动车驾驶作业”体检;确保所有作业人员为职业健康状态;
5)文井路工厂成品仓作业区应设置现场安全监管协调人员,对作业区域及人员进行有效管理与沟通,且有责任积极落实招标方的相关规定;
6)中标方在服务期间,需要遵守招标方不时制定或更新的所有安全管理规定、公司物流管理安全告知书等文件,对发现的违章行为(如超速、铲车载人、饮酒或醉酒驾驶、疲劳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招标方有权对中标方进行相应处罚;
7)中标方应向其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及保障措施,如发生物流安全相关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事件、工伤事故等,中标方应积极配合调查,不得隐瞒事实,中标方应按照招标方要求妥善处理,招标方将有权对中标方及相关人员进行追责;
8)其他经招标方提前书面告知、合同约定或招标方不时制定或更新的所有安全管理规定、公司物流管理安全告知书等文件规定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4工厂产品人工装卸服务费:除指定客户(MT、OP)卸货费另行报价;YUM/KFC自提、代工产品(不带板运输)、食用糖的装卸货业务等,根据招标方实际业务发生情况可由招标方协商指定价格外,其余均不再另行结算装卸服务费(项目期间如有调整以双方书面确认为准)。
2.5因MT、OP指定客户特殊要求对库存产品贴标产生费用:包括盒马、京东、美团(志靖凌)、好德、可的、农工商大仓客户,根据招标方实际业务发生情况可由招标方协商指定价格外,其余均不再另行结算贴标费用(项目期间如有调整以双方书面确认为准)。
2.6本合同期内无油价联动机制。
2.7合同期内招标方将给予中标方一定比例的仓库产品管理破损率:由中标方管理的仓库内流转产品每月按产品实际破损数量报损,大仓(不含郊区配送仓库)月实际损耗率不得超过0.025‰,郊区配送仓库月实际损耗率不得超过0.08‰,并需经招标方审核批准。若仓库(不含郊区配送仓库)月实际损耗率>0.025‰,,郊区配送仓库月实际损耗率>0.08‰,超出部分由中标方进行赔偿。所有报损产品都应留有实物,瓶盖不得开启,每月处理完毕。
3.车辆要求:侧帘车,平板车等。
4.人员要求:投标方需确保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提供服务。
5.项目周期:项目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6.付款方式:每月20日(即结算日)前中标方提供由双方共同核算确认后的上一个自然月内的运输费发票给招标方,招标方在结算日后下下个月的10日前将运输费付款到中标方指定帐户。
三、招标须知
1.合格投标方的条件
(1)投标方注册资金必需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
(2)具有法人资格,有运输及仓储管理能力且具有相关货物运输资质的国内外企事业单位;
(3)投标方必需具有国家认可的专业运输、运作资质并能开具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4)如投标方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
(5)本次招标不接受两家以上运输供应商联合投标。投标方应承包本招标项目所涉的全部服务项目,不接受单独服务项目的承包。
(6)投标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
2.招标日程安排:
发布时间:2023年3月1日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3月15日17:00(逾期标书不予接收)
标签: 产品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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