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一般项目申报(第二批)预算评审的询价公告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一般项目申报(第二批)预算评审的询价公告
我局拟于近期启动2023年第二批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需对拟申报的一般项目预算进行评审,现通过公开询价方式采购预算评审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厦门市2023年度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一般项目(第二批)预算评审。
二、招标方式:询价。
三、服务内容:对厦门市2023年度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一般项目(第二批)预算进行评审,作为申报专项资金的依据。
四、审核项目方案及预算清单:见附件。
五、投标人资格:
1.拥有预算评审所必需的古建筑造价人员和文物保护相关专业人员,需提供项目编制人员的相关资质、资格证书和社保证明;
2.不得与评审对象的编制单位和项目单位有利害关系;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价要求:总价包干(如报价为费率等其他形式视为无效报价)。
七、投标控制价:玖仟元整(¥9000)。
八、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第三方审核相关要求,应当按照文物保护利用最小干预、预防性保护和抢救性保护并重等原则,重点审核项目总预算和项目实施周期分年度预算安排的合规性、合理性、相符性和准确性。评审过程中可以根据需要对项目实施单位申报信息进行现场核查。出具审核结论前,每个项目应征求至少3名我市文物专家库专家(相应文物保护工程类至少2名、文物修缮造价类至少1名)意见并由专家签字同意,专家咨询费由第三方审核机构支付。
九、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若最低价者有两家或以上,承诺提交时间最短者中标;若承诺提价时间也相同,则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十、负责事项:如因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原因造成项目损失或不符合审计、巡查要求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应赔偿损失金额,以评审费用封顶。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请在2023年3月3日(星期五)下午5:30前将密封报价交于或寄至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文博处(地址:厦门市体育路95-17号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519,收件人:陈悠帆,电话:0592-*******,156*****106),逾期视同放弃报价,报价超过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如有意参加报价的单位,请在提交报价密封件中一并附上单位营业执照、资质复印件、资质、经验等要求材料,并说明承诺提交结论时间(均需加盖公章)。
附件:评审项目方案及预算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3月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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