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保山石油分公司2023年营销宣传服务物料制作及广告印制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保山石油分公司2023年营销宣传服务物料制作及广告印制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保山石油分公司2023年营销宣传服务物料制作
及广告印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HYN/ZB-2023-02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保山石油分公司2023年营销宣传服务物料制作及广
告印制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详见公告,招标人为中
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保山石油分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
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保山石油分公司2023年营销宣传服务物料制作
及广告印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保山石油分公司2023年营销宣传服务物料制作及
广告印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02日08时00分到2023年03月0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02日至2023年03月08日17时00分北
京时间,下同),至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军粮供应站四楼报名并获
取招标文件。报名须携带以下证件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
定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逾期或以上资料不全将不予受理报名手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3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军粮供应站四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军粮供应站四楼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保山石油分公司2023年营销宣传服务物料制作
及广告印制已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保山石油分公司,项
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保
山石油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本项目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服务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为满足招标人营销宣传需求,达到宣传信息释放的目的,本项目的工作内容
包含但不限于各类线下物料制作及广告印制含部分设计等,具体制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
人下达的任务单为准。合同到期未完成的,则延长合作直至乙方提供完成为止。
2.2招标范围:完成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保山石油分公司2023年营销宣传服
务物料制作及广告印制所涉及的服务及与之相关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范围工作内容以
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说明: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
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2.3招标规模:以招标人每次下达的任务单为准。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保山市范围内
2.6项目实施时间:具体以招标人下达的通知为准。
2.7服务期限: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其他:
2.9.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并满足招标人对物料工艺质量及工期等方面所提
的技术要求:
2.9.2按照评审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定排名前2名的中标候选人为入围单位。经招
标入围并签订合同的合作方在第一年度履约情况良好,并经市场营销部评估合格的,可于年
度合同履约完成后续签第二年合作协议:
2.9.3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生产能力的生产型
企业生产厂商或是经销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
项目的能力:
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一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公司有效的财务报表若为新成立的公
司,只需提供公司成立起次年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
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公告的投标人无不良
行为记录证明以查询信用中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结果截图为准:
4.无行贿犯罪记录: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
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如有拟派出的项目负贵人如有,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
贿行为记录,投标人提供上述单位人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招标代
理机构将于开标前进行现场查询,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
5.承诺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证明提供承诺函: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截止到开标当日,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
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
8.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
物料或广告设计与制作案例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物料结算单或
业主证明,需体现工作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10.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设计均为原创,符合法律法规,所提供的设计服务保证用户在使用
过程中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
投标人须承诺服从招标人的评估与考核。
注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
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
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
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02日至2023年03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

间,下同),至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军粮供应站四楼报名并获取招
标文件。报名须携带以下证件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
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逾期或以上资料不全将不予受理报名手续。
4.2招标文件售价:800.00元/份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23日09时00分北京
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下同: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军
粮供应站四楼)。
备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招
标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不作任何解释。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保山石油分公司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九龙路549号
联系人:字女士
电话:0875-2140365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军粮供应站四楼
联系人:蒋工
电话:0875-212905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保山石油分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保山石油分公司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九龙路549号
联系人:字女士
电话:0875-214036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军粮供应站四楼
联系人:蒋工

话:0875-2129055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太: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料制作 营销宣传 广告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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