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永清县武隆河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引水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
公告/永清县武隆河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引水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
公告/永清县武隆河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引水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清县武隆河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引水工程已 由 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永发改投资【2023】14号、永发改招标核[2023]7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清县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永清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武隆河综合治理一期工程位于永清县老城东北部的王泊自流渠(即武隆河)上,起于刘家务村西南刘家务闸处,止于南八里庄村东的南八里庄桥处,河道主槽长度12.4km。本次治理内容包括:(1)河道清淤疏浚(2)提水工程(3)边坡生态修复。
建设内容:(1)河道清淤疏浚:清淤疏浚主要是通过开挖和疏浚,首先对河道边坡进行清表及边坡修正,对局部段垃圾进行清运,清表厚度30cm,边坡坡比1:3:0。其次对河底进行清淤,清淤厚度0.3~0.5m,清除的污泥运至永清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运距约15km。(2)提水工程:本段河道全长12.4km,需要设置节制闸和提水设备,采用泵闸一体化设备。(3)边坡生态修复:两岸采用植生毯防护型式,进行绿化修复。绿化面积36公顷(540亩)。
2.2工程地点:永清县域内
2.3总工期:365天,其中设计周期15天;施工工期350天,预计开竣工日期为2023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5日(因响应大气治理、职能部门检查、政策性停工及施工进展不定因素等引起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竣工验收等工作。
2.5投标报价上限:8215.7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①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水利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其中,项目经理应(同时为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壹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业资格;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需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B、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④拟投标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要求见本招标公告3.2条要求。
3.4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 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31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彭工
电话:158*****687
邮箱:zhjt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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