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安检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安检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安检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安检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00,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供货安装并验收合格。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环保部门所出具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线上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地点: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
六、公告期限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保证与递交的备份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联系方式:024-********
名称: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4-********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向工支行
项目联系人:孙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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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安检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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