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华海路8号中深小区1-3-2房招租交易公告
海口市华海路8号中深小区1-3-2房招租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 海口市大同一横路1-1铺面等7宗资产分别再次招租 | ||
项目编号 | QY******HN2028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3年2月28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3月13日 |
标的简况 | ||||||||
标的 坐落 | 分别位于海口市大同路、华海路、龙华路和正义路。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总层数/ 招租层数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 (元) | 评估价 (元) | 挂牌底价/年租金(元) | ||
1 | 海口市大同一横路1-1铺面 | 第一层 | 56.44 | |||||
2 | 华海路8号中深小区1-3-1房 | 第三层 | 104.36 | 5500 | ||||
3 | 华海路8号中深小区1-3-2房 | 第三层 | 104.36 | 5500 | ||||
4 | 华海路8号中深小区1-7-2房 | 第七层 | 104.36 | 4900 | ||||
5 | 海口市第一中学校区17号铺面 | 第一层 | 34.94 | |||||
第二层 | 35.83 | |||||||
6 | 海口市正义路5号南玻公寓11号停车位 | 第一层 | 10.6 | 400 | 1210 | 1210 | ||
7 | 海口市正义路5号南玻公寓12号停车位 | 第一层 | 17.5 | 600 | 1728 | 1728 | ||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 1、租赁期限:5年; 2、租金每季度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每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 |||||
装修期限 | 无 | 承租押金(元) | 合同期限最后一年租金标准的三个月租金。 | |||||
标的状态 | 标的1、5处于空置,其余标的处于不定期租赁状态。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除标的序号1、5外,其余均有优先承租权。 | |||||
房屋 现状 | 1、 标的1位于海口市大同一横路,所处区位周围有住宅,商业及办公区,附近农贸市场、商超、银行、医院、学校等较为齐全,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完善,氛围较好。 2、 标的2、3、4位于位于海口市华海路8号,区域内人流量密集,商业繁华程度较好,邻近龙昆北路和龙华路,至少有3条以上公交线路通过周边区域,交通便利;区域基础设施完善;周边有友谊阳光城、上邦百汇城、海南华侨中学、海南妇产科医院等公共设施。 3、 标的5位于繁华的市中心商业圈,周边有友谊商业广场、东方广场、等大型百货商场、解放路购物一条街、第一中学、海南省人民医院等,配套设施齐全,交通便利,人流量大,经营前景看好。 | |||||||
租赁用途 | 标的5新承租方不得从事违反学校周边业态设置规定的经营项目,所有铺面新承租方不得将承租房屋用于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车位标的仅限停放车辆使用,不能另做其他用途使用,且只能按现状使用。 | |||||||
重大事 项说明 |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见评估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10月21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东来房地产评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4*****708******M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对招租房产原承租户情况说明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铺面竞租;停车位仅限该小区业主报名,小区业主每户只能租一个车位,报名时需提供业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产权相关证明(包括小区内房屋的租赁合同),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承租方报名应缴纳相应的竞租保证金(具体数额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承租方后7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同时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租赁押金及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若在7日内不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如未竞得,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自确认新承租方之日起,给予标的2、3、4、6、7原承租方2个月的过渡期,新承租方的租金从上述2个月的过渡期后按新租赁合同约定缴纳。若原承租方竞得,一概不给予过渡期。 5、新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审核并报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成后,需经新承租方、招租方和施工方验收后方可经营开业。该项目不设无偿装修时间。 6、新承租方负责房屋的清场工作,招租方协助。自合同履行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相关问题均由新承租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新承租方承担。 7、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第一年租金标准价格,以后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 |||||||
标的交割 | 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3、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 |||||||
现场展示 | 分别位于海口市大同路、华海路、龙华路和正义路 | |||||||
报名时间 | 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13日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3年3月13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3.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 业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产权相关证明(包括小区内房屋的租赁合同)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租赁押金及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 |||||||
服务费 | 1、本项目铺面招租交易服务费为5年总租金的2.5%,由新承租方承担; 2、本项目车位招租免收交易服务费。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1 | 海口市大同一横路1-1铺面 | 2月28日9:00 | 3月14日9:00 | 200元 | 120秒 |
2 | 华海路8号中深小区1-3-1房 | 2月28日9:00 | 3月14日9:10 | 200元 | 120秒 |
3 | 华海路8号中深小区1-3-2房 | 2月28日9:00 | 3月14日9:20 | 200元 | 120秒 |
4 | 华海路8号中深小区1-7-2房 | 2月28日9:00 | 3月14日9:30 | 200元 | 120秒 |
5 | 海口市第一中学校区17号铺面 | 2月28日9:00 | 3月14日9:40 | 200元 | 120秒 |
6 | 海口市正义路5号南玻公寓11号停车位 | 2月28日9:00 | 3月14日9:50 | 100元 | 120秒 |
7 | 海口市正义路5号南玻公寓12号停车位 | 2月28日9:00 | 3月14日10:00 | 100元 | 120秒 |
附件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2、《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 3、《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
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吴先生 ******** 刘女士 ******** 技术支持:刘先生 ******** |
单位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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