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公路绿化专项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3年公路绿化专项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公路绿化专项养护工程 已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2023年公路绿化专项养护工程立项的批复》(津交发〔2023〕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代建单位为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营造绿色和谐美丽的公路环境,本次通过绿化栽植、补植实施绿化专项养护工程,提升中央分隔带和路侧景观效果。主要涉及天津大道、外环线、京岚线、津静线四条道路局部路段,总长约32.5公里。具体为:对天津大道(东沽路桥—马厂减河中桥)长14.3公里路段的中央分隔带实施绿化提升;对外环线(平安道桥路口—津涞桥)长 7.4 公里路段的中央分隔带及外侧绿化平台实施绿化提升;对京岚线(南常路—团大线)、(静青线—天津界)共长9.5公里的两个路段中央分隔带实施绿化提升;对津静线(当杨路—玉佛禅寺路口)长1.3公里路段的路侧绿化实施补植提升。
(一)天津大道(东沽路桥—马厂减河中桥)
该路段中央分隔带宽10米。对东沽路桥—K17+547段中央分隔带距两侧侧石各0.8米范围内补植马蔺。对K17+547—马厂减河中桥段中央分隔带对植物组团补植乔灌木植物。乔木层增植国槐(胸径10—10.9厘米,间距6米)、金叶槐(胸径8—8.9厘米,间距3米)、红宝石海棠(地径6—6.9厘米,间距3米),灌木层增植连翘(高1.5米,丛生,≥15个主枝)、曼海姆月季(3—5个生长周期,9株/平方米)等,地被层距两侧侧石各0.8米范围内更换马蔺,种植密度为36墩/平方米。其中,马厂减河中桥桥头中央分隔带种植曼海姆月季,长度495米。乔灌木种植避让现状植物组团,以标准段形式全线循环种植,单品种种植长度约500米。
(二)外环线(平安道桥路口—津涞桥)
该路段中央分隔带宽6米。对中央分隔带现状缺失的上层灌木进行补植,并对现状直立生长的委陵菜路段和地被缺失路段分别进行更换和补植。灌木品种采用高杆卫矛球、紫叶李、绚丽海棠,规格地径6—8厘米。地被品种采用马蔺、鸢尾、大花萱草,种植密度为36墩/平方米。对外侧绿化平台现状缺失乔木进行补植,乔木品种采用国槐(胸径大于12厘米)。
(三)京岚线(南常路—团大线)、(静青线—天津界)
两路段中央分隔带宽3米。对中央分隔带现状缺失、死株乔灌木和缺失地被进行补植或更换。对上层乔灌木按现状缺失路段的品种及形式进行循环补植,品种采用金叶榆、红宝石海棠,规格地径5厘米,间距2.5米,单品种种植长度均为300米;对下层地被距两侧侧石各0.6米范围内栽植马蔺,种植密度为36墩/平方米,以标准段形式在灌木缺失地块全线循环种植。对现状水蜡球死株进行更换,规格高度1.2米。沿线栽植平枝荀子(主枝数≥8,1丛/平方米),共1000平方米。
(四)津静线(当杨路—玉佛禅寺路口)
K27+800—K28+100段道路右侧保留现状柳树,其余路段保留现状绿篱,并循环增植金叶槐(胸径8—8.9厘米,间距3米)、西府海棠(地径6—6.9厘米,间距2米)、多头龙柏(高度2米,冠幅1.5米,间距2米)和红叶太阳李(地径6—6.9厘米,间距2米)。
2.2计划工期
66日历天(计划:2023年4月10日~2023年6月15日)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对京岚线南常路K152+400一团大线K160+400段及静青线K174+700一天津界K176+200段、天津大道东沽路桥K10+740—马厂减河中桥K25+095段、外环线平安道桥路口K51+580一津涞立交桥K59+010段、津静线当杨路K27+800一玉佛禅寺路口K29+100段进行绿化提升。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天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原养护资质证书,类别级别要求为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资质(在有效期内);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新养护资质证书,序列等级要求为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在有效期内);3、京冀企业资质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京冀企业资质资格在我市直接生效和可直接认定的涉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执行,类别级别要求同第1条,近五年内(工程交工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含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经营异常情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若为企业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3月2日至2023 年3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0分至12 时00分,下午13 时00 分至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法人营业执照[若为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若为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等上述全部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yuanfangzixun_1@126.com邮箱,并注明:1、项目名称及标段号;2、投标单位名称;3、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7、招标文件邮寄地址。(1)招标文件及图纸将按邮箱预留地址发送快递(顺丰到付)。(2)投标人可以持上述全部资料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78号融创中心东区2号楼1301室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图纸。
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人必须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 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 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及图纸费用采用现金或银行电汇形式,电汇至:
户名:天津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采用电汇形式投标单位须从单位银行账户汇出,电汇时注明招标编号+标段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3 月28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时30 分至14时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第四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28.163.169/)、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jtys.tj.gov.cn/)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天津市南开区二纬路18号 | 地 址: |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78号融创中心东区2号楼1301室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
联 系 人: | 刘富东 | 联 系 人: | 居东红、邓雨晴 |
电 话: | 022-******** | 电 话: | 022-********、133*****197 |
传 真: | 022-********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yuanfangzixun_1@126.com |
网 址: | /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账 号: | / | 账 号: |
2023 年3月2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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