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中台镇南店子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10?3地质灾害地上附着物拆除清运)(监理)招标公告

灵台县中台镇南店子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10?3地质灾害地上附着物拆除清运)(监理)招标公告

灵台县中台镇南店子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10?3地质灾害地上附着物拆除清运)(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灵台县中台镇南店子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10?3地质灾害地上附着物拆除清运)(监理)
采购单位李秀丽交易编号GSJDX-2023-001
采购方式邀请资金来源
联系人姚琼联系电话177*****970
是否重大项目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公告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2023-03-03 00:00:00报名截止时间2023-03-05 23:59:00
竞价开始时间2023-03-04 00:00:00竞价结束时间2023-03-05 23:59: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降价幅度未设置降价幅度
延时报价未设置延时报价评标标准最低价中标法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标段名称标段编号采购类别最高限价(元)
1灵台县中台镇南店子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10?3地质灾害地上附着物拆除清运)(监理)001GSJDX-2023-001服务类*****.0

公告内容

  • 灵台县中台镇南店子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10?3地质灾害地上附着物拆除清运)(监理)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中台镇南店子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10?3地质灾害地上附着物拆除清运)(监理),项目业主为灵台县利民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及要求,现委托甘肃金达信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中台镇南店子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10?3地质灾害地上附着物拆除清运)(监理)

    2.建设地点及规模: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灵台县境内。

    建设规模:

    一、建筑物及构筑物等拆除清运

    (一)建筑物拆除

    (1)砖混结构单层及多层建筑物*****.28㎡;(2)砖木结构1833.78㎡;(3)砖墙轻钢顶结构604.19㎡;(4)砖土木结构930.45㎡;(5)土木结构793.87㎡。

    (二)构筑物拆除

    (1)拆除370砖围墙45.8米,240砖围墙1078.03米,120围墙6.7米,土围墙300.08米;(2)拆除硬化院落9588.83㎡,砖铺院898.65㎡;(3)拆除砖混及砖木大门61座,砼或砖地沟1211.59米,简易房614.71㎡;(4)拆除化粪池129座,雨污检查井84座;(5)挖除树木144棵。

    (三)淤泥及硬化道路拆除清运

    (1)挖除、清运淤泥4450m3;(2)拆除公共部分混凝土道路(18cm厚水泥混凝土路面+15cm厚天然砂砾垫层)*****㎡。

    二、拆除方式及部位

    采用机械拆除至建筑物及构筑物±0.000以下0.45米处,所有建筑垃圾及淤泥均清运至灵台县建筑垃圾填埋场,运距3公里。

    三、场地平整及防尘保护

    场地清腾完毕,采用绿色防尘网对裸露场地进行全覆盖,面积约11.3万㎡。

    3.监理招标控制价:5万元。

    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5.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工程内容监理服务。

    6.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县级自筹。

    7.计划工期:117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3月6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3年6月30日。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监理标段,选择1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各项证件齐全合法有效,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相应的监理能力。

    2.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国家注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2)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国家注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现场监理员1人,须具有相应岗位证书。

    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投标企业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受贿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为: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要求

    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3月3日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3月5日23时59分59秒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

    五、资质证明文件上传时间及其他要求

    资质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上传时间为:2023年3月3日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3月5日23时59分59秒。

    六、竞价时间及其他要求

    1.竞价时间时间为:2023年3月3日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3月5日23时59分59秒。

    2.采购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进行评审,择优选取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3.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4.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成交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公示期满后签发中标通知书。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灵台县利民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09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金达信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灵台县世纪花园B区

    联系方式:177*****9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933-*******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平凉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101.37.128.53:2020)进行报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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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甘肃金达信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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