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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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年02月23日 19:3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编制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3年02月23日19: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1月30日
每日上午:17: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正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6甲科协大厦819室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2月05日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16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福磊
项目联系电话024-********
采购单位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太原北街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正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6甲科协大厦81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省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11-23 至 2022-11-30
撰写单位: 辽宁正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郑义
(辽宁省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编制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
项目名称:辽宁省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编制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50,000.00
最高限价(元):1,650,000
采购需求:

为有效解决风景名胜区边界不清,与其他保护地交叉重叠和矛盾冲突等历史遗留问题,完善辽宁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建立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工作的函》(办函保字〔2022〕99号),开展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工作。

对于本项目的实施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工作按时有序完成并准确掌握相关政策,坚持稳中求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把握时间节点,统筹完善保护地预案。现通过竞争性磋商的形式,招标优质服务商根据要求完成以下主要工作内容:

(一) 资料收集

(二)辽宁省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数据审核

(三)辽宁省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数据汇总

(四)辽宁省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文本编制。

(五)辽宁省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图件编制。

(六)风景名胜区与自然保整合优化预案相衔接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3日 17时00分至2022年11月30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正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6甲科协大厦819室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 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人须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还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内容、格式自拟,随备份文件一同递交),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3.请投标人登录账号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投标人;也可在获取文件后将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投标人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4.投标人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5. 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太原北街2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正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6甲科协大厦819室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tenderee_ln@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中山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正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谭福磊
电话: 02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辽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风景名胜区 预案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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