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峡州大道三期(杨家店-白洋)市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宜昌市峡州大道三期(杨家店-白洋)市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n宜昌市峡州大道三期(杨家店-白洋)市政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宜发改审批[2022]28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宜昌产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n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n1、项目名称:宜昌市峡州大道三期(杨家店-白洋)市政工程(监理)
n2、建设规模:项目起于规划民族在道以北,止于现状赵庄路与洋城大道交叉口,全长约6.1公里,红线宽50-70米,双向6车道,为城市快速路,设计车速=80千米/时。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结构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工程等建设内容。
n3、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工程的勘察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包含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文明施工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竣工文件收集整理、组织协调等。为施工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协助设计、总包单位进行BIM技术服务,包括建筑模型创建、效果图渲染、漫游视频、图纸查错、碰撞检查、管线综合排布及优化调整等。
n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和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
n5、监理服务期要求:勘察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至保修期满。
n6、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合同施工工期要求。
n7、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合同施工质量要求。
n8、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避免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n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细情况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n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证书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证书。(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n2、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n
n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包括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总人数不少于8人[其中:项目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 ](总监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证书若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n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需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n
n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提供2022年8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n6、投标人近五年来(以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承担过(已完成或在建)单项投资合同金额在2.5亿元及以上的城市快速路或公路工程(一级公路及以上等级)的监理工作(在建项目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及监理合同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已完成项目以通过竣(交)工验收日期为准,须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监理合同及竣(交)工验收报告或竣(交)工验收备案证或竣(交)工验收证书或竣(交)工验收单等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若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需要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n7、投标人的监理类“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综合类”诚信专项分值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 级,诚信专项总分计为100分。投标人同时具有上述三类中的多个信用分值的,按最低的类型计取诚信分值;
n8、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n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n10、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n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n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n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n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n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3月 2日至2023年3月12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n五、投标保证金
n本工程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n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n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n七、开标
n1、开标时间:2023年3月24日上午9时00 分
n2、开标地点:
n(1)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1n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n(2)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n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3月2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n九、合同签订:监理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洽谈并签署。
n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n十一、联系人及方式
n招标人:宜昌产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n联系人:黄支凤
n联系电话:0717-*******
n联系地址:宜昌市港窑路39-6号
n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n联系人:金梦翔
n联系电话:0717-*******-8006
n联系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16号金德瑞酒店2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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