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电厂四期码头挡风抑尘墙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海口电厂四期码头挡风抑尘墙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受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的委托,现就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四期码头挡风抑尘墙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海口电厂四期码头挡风抑尘墙改造工程,已由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下发了《关于海口电厂2015年度计划检修费及生产资本性支出项目费用的批复》(华能海南发电安【2015】42号)文件,同意华能海口电厂四期码头挡风抑尘墙改造工程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口电厂,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次招标项目主体工程位于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海口电厂内。
2.2、规模:本期工程建设规模对海口电厂四期码头,新建挡风抑尘墙(高15米)总长约为309米。
2.3交通运输:本次招标项目的交通运输条件良好,铁路、公路、水路的主要道路交通均较便利。
2.4、计划工期:三个月(计划工期2015年9月开工,具体见招标文件)。
2.5、质量标准:按照《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DL 5277-2012>规定的标准实现达标投产,确保整体施工质量达到优良工程标准。
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为海口电厂四期码头挡风抑尘墙,挡风墙基础工程施工,具体内容为基础土石方开挖及外运、钢筋砼基础及短柱施工、地脚螺栓预埋及柱头灌浆包裹处理、上部砖墙施工、防雷接地施工及相关拆除工程,上部钢结构和挡风镀锌铝网板的供货及安装等工程范围(详细招标内容见招标文件及相关图纸、资料)。
2.7、安健环目标:确保实现不发生人身死亡、重伤事故,不发生火灾事故,不发生设备事故(含施工机械事故),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不发生恶性未遂事故。
3.资格要求:
3.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
3.2投标人须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应取得有效的GB/T19001-2008/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5投标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12年1月1号至今)须具有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附合同业绩复印件);
3.6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具有承担过类似防风抑尘网挡风墙改造施工的业绩(附合同业绩复印件或业主证明文件);
3.7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和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承担总承包项目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8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能为本工程在合同期内顺利实施提供充足的保障(附近三年的会计报表);
3.9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五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投标人近五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备注:投标人应对报名资料的有效性、真实性负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企业网站(http://www.chnzb.cn)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登陆网站完成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要求详见门户网站“注册用户须知”,注册成功后可以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4.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5年7月20日9:00起至2015年7月24日17:00止,登陆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企业网站(http://www.chnzb.cn)上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及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企业业绩(合同)、项目经理业绩(附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和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等报名资料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41元,售出不退。
5.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6.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7.其他: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步在(http://)、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系统(http://srm.chng.com.cn)和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企业网站(http://www.chnzb.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特别提醒:
(1)购买招标(或资格预审)文件时,由于采用“现金”或“电汇”方式需人工审批,时间滞后,为保证申请人及时顺利下载招标(或资格预审)文件,请投标人优先选用网上支付,不推荐电汇、网银转账等其他形式。系统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在使用个人网银购买,请提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或资格预审)文件的购买。如支付方式使用“电汇”进行购买时,为方便系统及时查询匹配,只能分标段下单,分标段电汇,不允许以个人电汇方式缴款。投标人在办理电汇时,须在汇款摘要或附言中填写标段编号:********1601。
(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3)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客服中心联系。
招标人: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
招标代理: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口市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海口电厂
地 址:
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
电 话:
138*****876
电 话:
136*****120、189*****105
传 真:
传 真:
****-********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hnzbysc@163.com
联系人:
林先生
联系人:
杨先生、韩先生
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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