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合街道原中纤板厂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招标公告
三合街道原中纤板厂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招标公告
三都水族自治县土地整治交易储备中心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三土交储告 字〔2015〕19号
经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受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我中心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三都县三合街道原中纤板厂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 出让地块位于三都县三合街道原中纤板厂,面积共:32700.6平方米(祥见三合街道人造板厂地块规划经济指标方案图)。
宗地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竞买
保证
金
备注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
(M)
机动车位(个)
SHZQBC-C-48-1
三都县
三合街道中纤板厂
8552.57
商住
4.86
10.2
58.76
65
183
50
200万元
SHZQBC-C-51
三都县
三合街道中纤板厂
24148.03
商业
2.34
10.2
67.68
18
540
40
550万元
(二)其它规划指标及建设要求按我县建设部门的规定执行。
二、挂牌起始价及增价幅度
本次采取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出让,以宗地最高成交价确认宗地得主,该宗地挂牌起始价为765元/M2。报价必须按档报价,每档递增幅度为20元/M2,竞买者可以一次增加1个档次叫价,亦可增加若干个档次叫价。
三、竞买人资格及报名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可单独申请,亦可联合申请。
有意竞买本次出让宗地的土地使用权者,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法人凭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所有复印件须加盖竞买人印章)等有效证件,个人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向我中心提出竞买申请,购领出让文件,每套300元,缴纳保证金SHZQBC-C-48-1宗地200万元、SHZQBC-C-51宗地550万元(不计息),竞买履约保证金支付单位或个人应当与竞买申请人一致,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0日17时正。
四、资格审查
申请人提供的竞买申请资料由我中心初审,并经县检察院、监察局等相关单位审查通过,各项资料齐全,具备竞买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15年8月1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凭资格确认书参加挂牌出让活动。
五、报名时间、地点、期限
1.公告时间:2015年7月20日至8月11日;
2.报名时间:2015年7月20日9时至8月10日17时止;
3.报名地点:三都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整治交易储备中心或用地管理科)
4.挂牌时间:2015年7月31日9时至8月11日16时止;
5.挂牌地点:三都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整治交易储备中心或用地管理科)
六、成交价款及其支付方式
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须在1个月内将地价款及相关税费交到指定单位或账户。
七、其他事项
1.成交价款中不包括3%的契税、2%的交易费及其他单位(或部门)的其他相关税费。
2.现场竞价规则等相关事项详见《国有土地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三都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整治交易储备中心或用地管理科)
联系电话:0854—*******
开户单位:三都水族自治县土地整治交易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三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三都水族自治县土地整治交易储备中心
2015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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