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集宁货运中心旗下营货场装卸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集宁货运中心旗下营货场装卸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集宁货运中心旗下营货场装卸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YWWB23-022

一、招标条件: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货运中心 委托,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旗下营货场装卸业务外包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法人单位,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内包括装卸类资质。

3、 使用的装卸机械及工索具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要求。

4、 具有与承揽装卸业务相适应的作业人员,并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企业财务报表和缴税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中国裁判文书网下载的无任何违规、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的证明(加盖公章);银行部门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公章)。

6、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7、 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需的专业能力。

8、 依法合规用工,并承担相应的劳动法律责任。

9、 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质量、教育培训等管理制度。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国铁集团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在报名前将标书费汇至本公告4.3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还。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cn/)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23 年 3 月 3 日 8 时 30 分 起至2023 年 3 月 7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

提出澄清截止时间:2023 年 3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答疑截止时间:2023 年 3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4.3、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 元人民币(开票信息有变更请提前告知财务),成交或未成交均不退还(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购买采购文件费用,采购不成功,重新组织时无需再次缴纳)。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购买费在报名之前汇入以下账户(严禁个人账户汇款):

开户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开户名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50*****4403

行号:104*****5944

投标单位需仔细阅读招标公告及要求,将招标文件购买费汇款至汇信公司指定账户。

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 年 3 月 13 日 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次招标项目为线上(QQ视频)开标,要求投标单位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与纸质版投标文件相同。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qq.com%EF%BC%88%E9%82%AE%E4%BB%B6%E6%A0%87%E9%A2%98%E9%9C%80%E6%A0%87%E6%98%8E%E6%8A%95%E6%A0%87%E7%BC%96%E5%8F%B7+%E6%8A%95%E6%A0%87%E5%8D%95%E4%BD%8D%E5%85%A8%E7%A7%B0%EF%BC%89%EF%BC%8C%E6%9C%AC%E6%AC%A1%E6%8B%9B%E6%A0%87%E9%87%87%E8%B4%AD%E4%BB%A5%E7%94%B5%E5%AD%90%E7%89%88%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9%80%81%E8%BE%BE%E6%97%B6%E9%97%B4%E4%B8%BA%E5%87%86%EF%BC%8C%E9%9C%80%E8%A6%81%E7%AD%BE%E5%AD%97%E5%8F%8A%E5%85%AC%E7%AB%A0%E9%A1%B5%E4%B8%80%E5%BE%8B%E4%BD%BF%E7%94%A8%E6%89%AB%E6%8F%8F%E4%BB%B6%E3%80%82">(1)各投标单位务必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以及电子报价一览表(单独制作格式必须为xlsx格式。)打包加密后(仅接收加密后的压缩包,rar格式或zip格式。)发送至邮箱**********@qq.com (邮件标题必须标明投标编号+投标单位全称),本次招标采购以电子版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准,电子版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及公章页一律使用扫描件。

(2)投标单位需单独制作承诺函(签字盖章齐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邮箱的形式单独发送至汇信公司指定邮箱**********@qq.com">**********@qq.com。承诺函内容及格式详见附件3(承诺内容不允许进行修改)。

3、未按上述要求加密打包压缩,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邮箱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本项目定于2023 年 3 月 13 日 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进行线上(QQ视频)公开开标。

2、关于开标的说明
2.1 所有投标人代表应按期参加开标会议(网络保持在线)。不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2 请各投标单位于开标前添加QQ号********** 为好友并备注公司全称及投标项目编号。(添加项目主持人为好友后,请各投标单位于开标前留意报名邮箱动态。如遇项目主持人变动,请按邮件中变更信息重新添加项目主持人QQ号并发送加密投标资料及承诺函。)

2.3 本次招标项目利用互联网智能软件平台直播开标过程(QQ视频),届时将邀请全部投标单位代表在线上全程参与直播开标,投标单位代表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通过视频现场核实身份。

2.4 投标人代表在开标期间须做到以下几点:

①保持网络畅通、手机通讯畅通。

②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准时上线参与远程开标过程。

③准备好开标过程所需的全部原始资料,包括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开标的不需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

④准备好必要的办公设备,包括办公电脑(能正常连接互联网)、打印机(有扫描功能)、单位公章(或能及时加盖)等。

⑤对于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影响开标、评标进程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人信息详见附件1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迎宾北路盛业广场综合楼六层(车站东街与迎宾北路交汇处,丁字路口西南角,综合楼入口座西朝东)

邮政编码:******

财务联系人(标书费审核、标书费发票): 周工 联系电话: 0471-*******

发票开票信息及邮寄地址联系邮箱:htjhxzbcw@163.com

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 董工 联系电话: 0471-*******

项目联系人:崔工 联系电话: 0471-*******

邮 箱: hxzbbcyb@qq.com

开户单位: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账 号: 150*****4403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发布。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2023年3月1日


附件1:采购人信息一览表

采购人信息一览表

序号

采购人名称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1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货运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团结路99号

马继伟

138*****366

附件2:招标项目明细表

招标项目明细表

标段

序号

采购项目

工作内容

工作量

工作时间

工作地点

1

铁路货物人力辅助装卸作业

工业用盐

框架协议

10个月

旗下营货场

2

石油焦

框架协议

注:如遇有新增货物品名按《呼和浩特铁路局接取送达、仓储、装载加固材料和装卸等杂费收费标准》(呼铁货营〔2013〕247 号)规定执行,清算比例按以上百分比清算。


附件3:

承诺函

为降低现场投标、开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投标人同意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参与投标,承诺电子版投标文件法律效力等同于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同意不参加现场开标会议,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接通视频系统,并认可开标结果。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

,呼和浩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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