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公安局宁东公安分局党建+警营文化宣传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银川市公安局宁东公安分局党建+警营文化宣传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银川市公安局宁东公安分局党建+警营文化宣传提升改造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银川市公安局宁东公安分局 | ||
行政区域 | 银川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3月02日17:3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3月02日至2023年03月0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夏华永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贺兰山路与虹桥南街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A座13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3月13日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夏华永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贺兰山路与虹桥南街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A座13楼) | ||
预算金额 | ¥3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石琴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 | ||
采购单位 | 银川市公安局宁东公安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东中心区文萃东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马保伏09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华永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兴庆区贺兰山路与虹桥南街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A座1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石琴0951-******* |
项目概况
银川市公安局宁东公安分局党建+警营文化宣传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银川市兴庆区贺兰山路与虹桥南街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A座1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HYR-CG-*******
项目名称:银川市公安局宁东公安分局党建+警营文化宣传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银川市公安局宁东公安分局党建+警营文化宣传提升改造项目,包括办公楼、刑侦楼、派出所墙面展示及工艺制作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⑤《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⑥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2日至2023年03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银川市兴庆区贺兰山路与虹桥南街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A座13楼
方式:邮箱获取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华永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贺兰山路与虹桥南街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A座13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华永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贺兰山路与虹桥南街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A座1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市公安局宁东公安分局
地址:宁东中心区文萃东路
联系方式:马保伏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华永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贺兰山路与虹桥南街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A座13楼
联系方式:石琴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琴
电 话: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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