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道工程、侧水渠改造工程道路工程、及污水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辅道工程、侧水渠改造工程道路工程、及污水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抚顺经济开发区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
招标代码:********0501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沈抚大道辅道工程(K9+285-K9+800)、沈抚大道南侧水渠改造工程(K9+280-K9+520)、杏坛街南段(沈抚大道至顺发路)道路工程及污水工程监理按照规定程序到相关部门办理了招标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沈抚大道辅道工程(K9+285-K9+800)、沈抚大道南侧水渠改造工程(K9+280-K9+520)、杏坛街南段(沈抚大道至顺发路)道路工程及污水工程监理;
2、招 标 人:抚顺经济开发区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沈抚经济开发区;
4、建设规模:投资概算为1100万元;
5、招标范围:沈抚大道辅道工程(K9+285-K9+800)、沈抚大道南侧水渠改造工程(K9+280-K9+520)、杏坛街南段(沈抚大道至顺发路)道路工程及污水工程监理;
6、资金来源:贷款;
7、计划设计周期:2015年8月18日至2015年10月29日完成工作;
8、质量标准:合格;
9、投标保证金:5万元;
二、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企业,并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总监理工程师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3、投标人企业信用等级应具有BBB级及以上;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起止时间:2015年7月20日至 2015年7月24日17:00时截止。
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四、发售招标文件售价,时间及地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 2015年7月 21日至 2015年7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 时至11:30 时,下午13:3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出售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8月13日下午13:30
地点:沈抚新城房产交易中心四楼招投标服务大厅
地址:抚顺亿丰东楼,育才街与沈抚大道交叉路口西北侧,亿丰售楼处西北侧。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抚顺经济开发区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张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开户行:农行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135*****0003330
联系人:张力敏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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