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福建启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作者: -
信息栏目: 行业动态/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5-7-20 17:25:18
东园镇埭美古村河道驳岸一至五区整治工程(邀请招标)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省正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鑫伟公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大埔县和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园镇埭美古村河道驳岸一至五区整治工程(邀请招标)(项目名称)已由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以龙发改[2015]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海市东园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龙海市东园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启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邀请 (招标方式)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东园镇埭尾村埭美自然村;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60万元,对河岸松木桩、头前河驳岸建设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东园镇埭美古村河道驳岸一至五区整治工程(邀请招标)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核价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6. 预算审核价:676189元,K值:12%,发包价:¥595046.32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安全员应持有相应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和C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无在建工程;担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方式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凭投标邀请书于2015年7月20日至2015年7月2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启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41号新元茗苑4幢205室)购买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标当天;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提交;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6.4.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于现场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7月31日上午10时00分,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7月31日上午10时00分,开标地址:福建启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41号新元茗苑4幢205室);
7.2.未按规定密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海市东园镇人民政府
地址:龙海市东园镇 邮编:363100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136*****578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启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41号新元茗苑4幢205室 邮编:363000
联系人:小张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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