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局机关采购物业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市民政局局机关采购物业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市民政局局机关采购物业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3-03 至 2023-03-10
撰写单位: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撰写人: 林枫
(市民政局局机关采购物业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市民政局局机关采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
项目名称:市民政局局机关采购物业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00,000.00
最高限价(元):900,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服务地点:沈阳市民政局(沈阳市和平区图门路20号)

(二)服务面积:办公楼内5000平方米、前后停车场。

二、总体要求

(一)采购人对供应商组建的物业服务机构进行业务归口管理,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共同制订工作制度和标准,以对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二)供应商对所属聘用人员必须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建立人事档案。

(三)采购人对重要岗位设置、人员录用与管理等一些重要管理决策有审批权和建议权。

(四)供应商必须具有食堂食材的全链条供应能力,能够提供食堂、运维的人员和技术支持。

(五)采购人平时对供应商提供服务人员的使用有建议权。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件时,采购人对供应商的服务人员有直接管理权。

(六)供应商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政审。供应商要依法纳税,要为录用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七)供应商的各类服务人员按岗位要求统一着装,佩带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文明服务,要注意仪容仪表。

(八)供应商在做好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采购人提供合理化建议,以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

(九)供应商需及时提供办公区基础办公设施的临时性运维服务。包括:电器、门窗、墙面、卫生间上下水、厨房设备、设施维修、维护工作。(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十)供应商负责项目经理、内勤接待员、保洁员、秩序维护员、餐饮服务员的招聘与日常管理。

(十一)供应商负责厨房食材供应、餐厅服务管理,每日早、午两餐制作,提供加班餐制作或代订服务。

(十二)供应商负责提供秩序维护、保洁、餐饮服务所需工具、卫生用品、保洁用品等相关耗材。

(十三)供应商服务人员用餐,食材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可利用采购方厨房设备、燃气、水、电自行加工。

三、主要岗位人员配置及要求(16人)

(一)项目经理(1人)

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具有三年以上项目经理管理经验,善于管理、沟通;熟练掌握物业管理政策法规、标准化服务要求及工作程序;有较强的组织、计划、协调能力及较高的领导管理水平和团队精神、爱岗敬业。

(二)内勤接待员(2人)

要求:高中以上学历(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五官端正,形象良好,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责任心强,职业素养佳,政审合格,定期体检。

(三)保洁员(4人)

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责任心强,职业素养佳,政审合格,保洁人员定期体检。

(四)秩序维护员(4人)

要求:身高 1.70 米以上,身体健康,形象良好,执勤文明,言语规范,有解决突发事件的能力,政审合格,无违法犯罪记录。白班安排2人,其中1人兼职日常杂修,具有综合维修能力。夜班安排2人。

(五)餐饮服务(5人):厨师2人;面点师1人;水案1人;勤杂1人。

要求:厨师具有3年以上机关食堂餐饮服务管理经验,五官端正,品行良好,热爱工作政审合格。面点师能够制作各种花样繁多面点,责任心强。勤杂具有3年以上食堂工作经验,刀工娴熟。全体食堂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持有健康证并在食堂明显处公示。(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

四、项目委托事项范围及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1.保洁服务

(1)制定详尽、具体、明确的各部位保洁操作规范和标准,严格按照清洁标准及作业频度操作,并建立督查、补洁制度,实行工作日“全天候”保洁管理。

(2)负责办公室(部分)、走廊、楼梯、安全通道、大厅、墙壁、门窗、室内玻璃、会议室、接待室、值班室、电梯间、活动室、公共卫生间等卫生清洁工作。

(3)负责接收、分发和传递报刊、信件工作,负责快递、外卖接收、消毒和管理工作。

(4)协助会议服务、活动接待的清洁卫生保障工作、负责会场会前会后的清洁工作。

(5)负责会议室及领导办公室饮水及其他器具、设备的清洁消毒工作。

(6)负责每日垃圾收集、分类、清运工作。

(7)负责所有公共区域、停车场的清扫保洁、绿化养护、公共设施维护工作。

(8)负责冬季除雪工作。

(9)负责供应卫生清扫工具、保洁用品耗材,具体明细附后。

2.秩序维护工作

(1)负责 24 小时安全保卫工作。

(2)负责 24 小时值班及外来人员接待登记、引导和办公秩序的维护等工作。

(3)负责车辆摆放疏导工作,负责进出停车场车辆管理。

(4)负责全天候安全巡查,纠正外来人员的违规行为,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维护正常办公秩序,兼职各楼层送水和物品搬运服务。

(5)负责 24 小时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及紧急事件处置、报告工作。

(6)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3.餐饮服务

负责机关职工早餐、午餐、值班餐、加班餐供应,餐费标准15元/人/天(早、午两餐标准)。每周制定食谱,并于周一将菜谱公布在公示栏,菜谱半月不重,本项采购资金包括负责菜品食材采购,食堂食材配送,餐食制作服务内容。确保无浪费、营养均衡,仓库管理有序,食堂、餐厅清洁,餐具清洗消毒,做好菜肴留样备检工作,确保不发生因食物、餐具不卫生而导致用餐人员身体不良反应及中毒现象发生。

(二)服务标准

1.保洁服务

(1)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环卫设施齐备;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由专人负责检查监督,清洁率 100%。

(2)具体区域标准外围及周边道路: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无明显污迹、油渍;明沟、窨井内无杂物、无异味;各种标示标牌表面干净无积尘、无水印。绿化带:绿地内无杂物。公共通道地面干净、无污渍,有光泽,保持地面材质原貌;门框、窗框、窗台、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渍;门窗玻璃干净无尘,透光性好,无明显印迹;各种金属件表面干净,无污渍,有金属光泽;门把手干净、无印迹、定时消毒;天花板干净,无污渍、无蛛网;灯具干净无积尘,空调风口干净,无污迹,进出口地垫摆放整齐,表面干净无杂物,盆栽植物无积尘。

(3)会议室、接待室、活动室、值班室地面、墙面干净,无灰尘、污渍;天花板目视无灰尘、污渍;桌椅干净,物品摆放整齐、有序。防火门及闭门器表面干净无污渍,墙面、天花板无积尘、蛛网。

(4)电器设施灯泡、灯管、灯罩无积尘、无污迹。装饰件无积尘、无污迹;开关、插座、配电箱无积尘、无明显污迹。垃圾桶及果皮箱桶、箱按指定位置摆放,桶身表面干净无污渍无痰迹,烟灰缸内烟头不应超过 3 个,垃圾不应超过 2/3,内胆应定期清洁、消毒。

(5)消防栓、消防箱、消防柜、公共设施保持表面干净,无灰尘、无污渍。报警器、火警通讯电话插座、灭火器表面光亮、无积尘、无污迹。监控摄像头、门警器表面光亮、无积尘、无斑点;消防栓外表面光亮、无印。

(6)地下室、电梯井无漏水渗水;水箱间水泵工作正常,无冒水滴漏;电柜间无积水,无短路漏电。

2.秩序维护工作

(1)熟悉各种秩序维护设施和系统的操作效能,例如:门禁系统、监控报警控制系统和公共消防设施。

(2)上班时必须保证良好的仪容仪表和服务形象,着装整齐、仪表端正,做到谈吐文明、礼貌待人。

(3)严禁酒后上班、上班期间睡觉、禁烟区域吸烟、上班期间接待亲友等行为,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尊重上级、服从指挥,具有严密的组织纪律性,遵守保密制度。

(5)不做有损他人人身权利、有损政府形象的事情,工作期间严禁发生任何打斗事件。

(6)诚实可靠,有正义感,对办公区域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敢于依法依规进行管理。

(7)做好办公设施的小修工作,原则上做到随坏随修,能够利用外协支持提供中型维修。

3.餐饮服务

(1)总体要求

1)供应商应聘用具有较高制作水平的餐食制作人员,并符合餐饮从业人员相关要求。

2)供应商负责服务采购人的职工食堂的食材采购,餐食制作,每日供应采购单位早餐和中餐,并负责加班餐的制作或代订。

3)采购人提供场地、水、电、现有设备、设施、物品,供应商负责管理和维护。设备、设施、物品签订交接清单,如有遗失或损坏,供应商负责赔偿(自然损耗除外)。

4)厨房、餐厅要整洁无积尘、蛛网、无积水杂物。室内外环境要做到清洁,无蚊蝇、老鼠、蟑螂滋生地,实施有效防范措施。帘门、纱窗、防鼠板应及时闭合,设备、物品要保持本色,食材分类摆放上架,及时做好清洁工作。泔水、垃圾应封盖存放,及时处理。

5)个人卫生要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工作服帽,操作直接入口食品时应戴口罩、专用手套。

6)加工食品时不许染指甲、戴戒指,要洗手消毒,不穿戴工作服、帽进入厕所,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

7)加工食品时不吸烟、不挖鼻孔、不捣耳朵、不对着食品打喷嚏。食品加工前处理,要清理洗净,无杂物、无泥土及其它非入菜部分,所有原材料加工前必须经检验,不合格不得投入生产,加工食品要生熟分开。

8)食堂餐具要严格执行消毒制度,餐具、容器餐后应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消毒要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顺序操作消毒后的餐具应立即存放于清洁的橱柜内保洁,防止再污染。

(2)基本要求

1)供应商必须有相应生产(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仓储能力且信誉良好。

2)供应商不得将成交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负责食材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4)供应商未能履行采购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配送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食材,采购人将记录在案,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

5)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月度考核,由采购人对食材配送质量、数量、服务、价格等进行督导评议。供应商对评议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并提供证据。对确有不合格之处,供应商应积极沟通、妥善解决、按期整改。累计3个月被评议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双方对确有异议处,可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裁决。

(3)质量要求

1)食材来源要求: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有食材的来源清晰明确,必须来源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大型自有农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有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并实行产品溯源管理。

2)食材质量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食材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标准;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并应出示质量检测书及来源,有保质期限的食材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需粗加工的食材(如去皮、砍斩等),应当提前处理好或自带工具现场处理;采购人有权对食材品牌提出要求。

3)食材包装要求: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所供应食材包装应完好无破漏,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4)分类质量要求

1)米、面、油、肉类

①米:优质品牌大米,米粒整齐均匀洁白,塑料编织袋包装。不能有发霉、黄粒、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当年新米。

②面:优质品牌面粉,面粉颜色正常,塑料编织袋包装。不能有发霉、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

③食用油:食用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不能含有转基因成分,拥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包装要有生产日期标识,且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并有质量安全标识。

④新鲜肉类:表面有干燥外膜,切面呈红色,质地坚实,指压窝迅速复平,气味正常,严禁注水、注胶等现象。

2)生鲜水产类

生鲜水产类要求:新鲜鱼类来源安全可靠,活体、眼球明亮、无大腹,无畸形。对去腑脏鱼,气味正常,无血之外污物,弹性好,无离刺现象。

①鲤鱼:新鲜、活鱼,眼睛光亮透明,眼珠凸出,鱼鳞光亮、整洁、紧贴鱼体,口腮紧闭、腮呈鲜红或紫红色,鱼体洁净、挺而不软弯度小、有弹性,每条1.2—2斤。敌百虫、氯霉素等药残不能超标。

②草鱼:新鲜、活鱼,眼睛光亮透明,眼珠凸出,鱼鳞光亮、整洁、紧贴鱼体,口腮紧闭、腮呈鲜红或紫红色,鱼体洁净、挺而不软弯度小、有弹性,每条2—4斤。敌百虫、氯霉素等药残不能超标。

③鲜虾:虾体表面有光泽,触之有糙手感,躯体有伸屈力,肌肉有弹性,1斤25-30头左右。

④冷冻海鱼:外表色泽鲜亮,鱼鳞无缺,肌体完整,眼球饱满凸起,肛门完整无裂,外形紧缩,无浑浊颜色。

其它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3)瓜果蔬菜类

①瓜、果、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供应商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标准,卫生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气味、形态、颜色、滋味、光泽等。蔬菜的成熟度和鲜嫩程度在合理范围内,没有腐烂变质及其他异常味道,严禁提供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等异常蔬菜。

②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南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无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③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④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⑤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⑥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⑦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莱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桔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⑧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英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⑨水生菜类:藕、慈菇、菱白、马蹄、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菱白不黑心。

⑩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磨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精苗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水果类:符合国家检测标准,以应季水果为主,优等品大小均匀、无腐烂变质、口感细腻。

4)干货杂粮类

①干货制品: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②散装豆类:成交后提供产品时应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豆制品不得为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经查实所提供物品中具有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立即终止合同,并由供应商将承担全部责任。

③杂粮:符合国家及行业检测标准,一等品,非转基因。

5)其他副食品类

①蛋类:无斑点、无污染,个体均匀,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②豆腐: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

③腐竹: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④豆芽:取得QS认证、芽身均匀挺直细长,脆嫩、光泽白、芽脚不软,无任何添加剂、清水豆芽、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

⑤干豆腐:取得QS认证、无添加剂、无防腐剂,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国家标准。

⑥素鸡:取得QS认证、无添加剂、无防腐剂,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国家标准。

(5)执行标准

蔬果类执行标准: GB2762、GB2763、GB*****.2、NY5089。

项目

指标

甲胺磷

不得检出

甲拌磷

不得检出

氧化乐果

不得检出

甲基对硫磷

不得检出

呋喃丹

不得检出

百菌清

≤1.0

多菌灵

≤0.5

汞(以Hg计)

≤0.01

铅(以Bb计)

≤0.2

砷(以As)计

≤0.5

氟(以F计)

≤0.5

硝酸盐(以NaNO2计)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亚硝酸盐(以NaNO2计)

≤4

国家规定其他必检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6)具体要求

供应商严格按照双方拟定的伙食标准费用供应膳食及服务,不得突破标准规定配餐。

服务期内餐费为******元(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本项目预算里),为固定费用,供应商无需另行报价。采购人全年另提供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购买约*****元的米、面、油等食材。

就餐人数约80-110人,服务天数250天。含全年值班用餐费用。全年值班用餐人数:工作日每天晚餐1人、周末每天午餐晚餐各1人、节日等特殊时段午餐晚餐各3人。

含节假日(全年不高于10天)全局用餐费用,包括餐费和人工费。

加班餐由供应商根据加班人数制作或代订,用餐标准20元/天/人,按月出具明细和发票,由采购人另行支付。

①供餐时间:早餐07:40至08:55;中餐11:30至12:30

②伙食标准:15元/天/人(早餐4元/天/人、午餐11元/天/人)。

③早餐标准:基础面食一种、风味面食一种(西点)、粥品一种、提供牛奶、鸡蛋每天换样式(煮、煎蛋、茶叶蛋等样式多一些)、小菜四种(至少一道热菜),粥、疙瘩汤、面条、小馄饨等风味品种每天更换样式。

④午餐标准:米饭、基础面食(粗细搭配)、荤菜两道(每月要至少保证牛肉/羊肉70斤,猪肉450斤,鸡肉180斤,海鲜类100斤)、素菜二道、汤品一种、拌菜二样,每周一次面食;包子、饺子、烧麦、面条等、应季水果不切瓣(瓜类除外),酸奶。视季节转变添加饮品(绿豆汤、红枣水、莲子水等)。

⑤饭菜要保质保量,必须做到多样化,保证每两周不重样。食材必须新鲜,按季节更换菜式,提供的饭、菜份量要足够满足就餐人员需求。节日为员工免费加菜,同时需要增加特色主食和菜品。

⑥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膳食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每周食谱进行预先审定,有权定期对供应商食品卫生、安全、服务质量等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可立即向供应商投诉,限期整改,有权向供应商提出人员更换。

⑦采购人就餐有批量增加人数的情况,需提前一天通知供应商做准备,否则,因此误餐由采购人负责,若有批量减人需提前一天通知供应商,以利供应商控制成本。供应商不得在食堂工作中出现误餐事件(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

⑧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供膳和管理,确保所供食品的质量与卫生,食堂内必须干净整齐,厨房、库房内摆设有序整洁,每餐所有食品在留样柜内留样,如发生食品中毒或检查卫生不合格的,经卫生监督机关验证,确属供应商原因,其责任全部由供应商负担。

⑨供应商作为食堂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工作场所的消防安全、人员安全、卫生安全负有责任。成交方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所发生的工伤事故、食堂工作中发生的一切事故以及违规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纠纷、经济损失均由供应商负责。

⑩供应商供应的伙食(每天每餐与本合约不符合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及时整改并更换厨师。

?采购人有义务维持好食堂秩序,并教育员工遵守食堂规章制度,尊重食堂工作人员,不得对厨房工作人员提出无礼要求。

(7)其他要求

①食堂工作人员的服装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②食堂工作人员的各种税费、保险(含意外伤害保险)及各项福利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③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不可预见费用(不改变现有服务范围的基础上)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解决。

五、服务目标

(一)管理规范有序,服务周到热情。

(二)环境绿化优美,卫生洁净、物品整洁。

(三)能圆满完成各项临时性工作。

六、其他要求

(一)切实保障采购人办公区域内的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分、值班室卫生清洁及垃圾清理工作,良好的办公卫生环境;在办公楼实行24小时有人巡逻值守,全时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稳定的办公秩序。

(二)所有物业服务相关人员上岗后均要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

(三)按采购人要求统一服装。

(四)成交物业服务企业要与采购人建立持久、及时的信息沟通与反馈机制,服从采购人的监督指导。

(五)成交物业服务企业要保证物业人员的相对稳定,当人员变化时应提前与采购人进行沟通,不经采购人批准不得随意更换。成交物业服务企业对采购人提出的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必须及时调整。所有岗位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采购人同意。采购人对成交物业服务企业人员出勤率进行考勤。

(六)成交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相关人员必须政治可靠,符合采购人政审标准,并配合采购人定期开展人员政审工作,按要求对不合格人员进行更换。

(七)供应商一旦成交必须严格遵守响应报价,合同期内采购人不再单独支付响应报价以外的其他费用。

(八)本项目不得转包。

(九)物业管理费中包含员工工资、保险、雇主责任险、法定假日加班费、管理费、税金、服装费等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十)服务期间,成交单位的服务如果达不到合同要求,经两次警告后,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七、特别说明

(一)成交物业公司应与现服务物业公司做好工作交接,采购人从成交物业公司正式进场之日起计算与支付物业费。

(二)成交物业公司应配合采购人做好与原物业公司的物业费结算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3日 16时30分至2023年03月10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响应文件以光盘、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可加密等形式单独密封递交至21世纪大厦南门文件接收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民政局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图们路20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详见采购文件
账户名称: 详见采购文件
账号: 详见采购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枫
电话: 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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