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分中心关于购买土地储备成本评审服务项目服务的计划

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分中心关于购买土地储备成本评审服务项目服务的计划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 号)以及《度假区财政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昆度财〔2022〕13号)的相关要求,并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 号)的文件精神以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昆明市土地储备支出核算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分中心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的机构协助我单位开展土地评审服务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分中心购买土地储备成本评审服务项目。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分中心

三、单位性质

事业单位。

四、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B0701(评审服务)。

五、预算资金及服务期限

(一)项目金额:52万元。

(二)资金来源:土地储备专项经费(2023年项目经费中运行保障经费列支,功能科目分类 *******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三)服务期限:壹年。

六、项目概况

通过竞争性磋商,选择一家供应商(含联合体),负责项目土地收储成本评审工作,严格按照《昆明市土地储备支出核算管理办法》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评审工作,对评审报告的准确性、合法性和真实完整性负责。

七、承接标准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供应商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证书。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须为会计师事务所,组成单位须为工程造价公司,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会计师事务所若为分支机构(分所),除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还需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及履约能力担保。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

4.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国家、云南省和昆明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评审,对评审报告及其取证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 2020 年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 号) 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 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度假区土储分中心按照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购买服务。

九、目标要求

对土地收储项目(含储备土地相关基础设施项目)成本(竣工决算)评审工作,出具评审报告,作为土地收储阶段成本认定依据。提供审计、造价咨询、政策研究、专家研讨及项目评审的后续答疑等工作。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出具项目成本评审报告,作为土地收储阶段成本认定依据。

十、公示时间

5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霆 0871-********

标签: 土地储备 成本 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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